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4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统筹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协同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厅、省公安厅等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一)省贸促会牵头的工作: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山西参与上海世博会工作。
  
  协同单位:山西参与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统筹负责推进公路、煤炭、天然气和煤层气、农村事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等省重点投资项目。
  
  (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炭厅、省科技厅、省国土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中小企业局、省电力公司、省重点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坚持基础设施投资与产业开发投资并重、国有投资与民间投资并举,在优化结构的前提下,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全年投资达到6000亿元。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炭厅、省科技厅、省国土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中小企业局、省电力公司、省重点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
  
  3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着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点推进平朔东露天煤矿年产2000万吨和同煤集团同忻煤矿年产1000万吨大型煤矿、古交电厂二期2×60万千瓦大型坑口电站以及一批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在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发展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项目。
  
  协同单位:省煤炭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电力公司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社会节能。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企业、园区、社区和城市,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促进能量和物质的循环高效利用。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6加大煤矿瓦斯的利用,推进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气产业一体化。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炭厅、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7加快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服务业“1+10”工程,重点抓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协同单位: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山西银监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8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搭建民营企业转产转型服务平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9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2+10”工程。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煤炭厅、省物价局、省引黄工程管理局、省扶贫开发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10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的支撑作用。
  
  协同单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证监局、山西银监局、山西保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