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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2008年1月5至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郑州召开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李新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任务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李新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现将李新民同志的讲话印发你们,同时印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中和、省司法厅厅长郭俊峰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三日 李新民同志的讲话 (2008年1月6日)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就联合召开这次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河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身处基层,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这次受到表彰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向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法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刚刚闭幕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政法工作,研究部署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重大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讲话,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认清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行政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传统,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建设平安河南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对于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