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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铜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发[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四、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做大做强人才服务机构,放开民营人才中介准入条件,形成人才市场多元发展的新格局。加强人才资源数据库建设,构建人才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人才市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完善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身份、所有制等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环境。

第八章 着力构建和谐铜川


  

  加快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增长,实现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两个比重逐步提高,确保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退休职工养老金、企业工资指导线三个指标实现翻番,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在和谐铜川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第二十五节 加快就业再就业工作


  

  把扩大就业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一、完善就业政策体系

  认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就业机构和支持就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执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引导和农民工进城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人力资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建立劳动力人口数据库,构筑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实现劳动保障动态管理。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在发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联络站,扩大国内劳务输出规模。

  三、着力增加就业岗位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充分就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以上。

第二十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基本生活保障为核心,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一、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新变化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均衡化。

  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整合基本医疗保险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防止农村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拓展保障资金来源。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搞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整合完善农村养老院,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到2015年,新建区域性敬老院6所,“五保”人均供养标准达到2692元以上,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范围;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保障;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采用“三个一点”的办法,落实保障资金,健全基金监督管理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七节 保障公共安全


  

  继续深化“平安铜川”创建活动,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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