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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注重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厂务、居务、村务和校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以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正义。 四、加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维稳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化解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创新管理形式,不断加强人口管理、网吧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彻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第九章 加快推进改革开放步伐 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第二十九节 深化体制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形成有利于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体制机制。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创新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市县联动、运作高效、公正透明、便捷顺畅的审批系统,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协助推进省管县改革,适度合并减少乡镇村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提高政府公信力,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和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工作程序,切实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政企分开。加快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发展混合制经济,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企业经营者薪酬考核制度。认真解决好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化解企业历史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加快完善产权交易的监管体系,规范产权变更及交易。 三、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机制,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加大公交、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垄断行业改革力度,鼓励社会法人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企业的改制重组,推进市政设施管养市场化。 四、全力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建立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平台,实施支持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具体政策。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使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征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推进民营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民营企业的综合发展水平,到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50%。 五、深化市场改革 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建立产权产品自由流动的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拓展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满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提高个性化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第三十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