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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326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和无锡市“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一)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供优质保健服务

  1.主要目标

  (1)出生缺陷率控制在6‰以下。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以下。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4)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9%以上。

  (5)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街道(镇)为单位达到98%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市(县)区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显著下降。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12)普及儿童健康知识,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15)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95%以上。

  (1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以上。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经费的政府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医疗设施标准化建设,配强医务工作人员,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2)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增加并扩大免费为孕产妇提供添加营养素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4)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灾害避险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将预防伤害的常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能力。强化家长、教师、儿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责任。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5)改善儿童营养。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推动制定学生营养午餐标准,确保学生午餐符合营养要求,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

  (6)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的健康体检制度。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提供免费的课外活动场所。

  (7)加强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指导。将性别平等教育、青春期教育、生殖健康教育、情感教育和预防流行疾病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积极推进儿童心理健康咨询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开展多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防污染教育。严格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实施优质均衡教育

  1.主要目标

  (1)提高0-3岁婴幼儿教育覆盖率,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100%,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

  (3)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100%的村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幼儿园,80%以上的街道(镇)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街道(镇)。

  (4)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8%以上;全市所有公办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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