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四川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平等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1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 6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制定了《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妇女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了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实施纲要的经费投入,加强了对全社会的宣传动员,有力地促进了四川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截至2010年底,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省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有关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差距;妇女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保障;妇女权益保护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自然与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之间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等地域之间的妇女发展不均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留守、流动妇女权益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5·12”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妇女留下的心理创伤需要较长时期才能完全康复。未来10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是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省委提出,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实现男女平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四川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任重而道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川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及我省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实际情况,制定《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