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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1]9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的时期,资源环境面临空前压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我省“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四川地处长江及黄河上游,跨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云贵高原、秦巴山地和四川盆地几大地貌单元,气候地域差异大,垂直变化明显,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寒温带、亚寒带等几种气候类型。长江由西向东横贯全省,川江河段长1030公里,支流有雅砻江、岷江、沱江、嘉陵江等。植被类型多样,是我国乃至世界极其珍贵的生物基因库,为我国三大林区、五大牧区之一。四川既是全国生态建设的核心地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和长江上游重点水源涵养区,也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对维护三峡工程和长江流域生书态安全,促进四川乃至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就


  一、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省着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农业、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川西北防沙治沙和城乡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依法对 3.23亿亩森林实施常年有效管护;累计完成营造林4186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1336.4万亩,岩溶区治理 105.6万亩,天然湿地恢复15万余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110万亩,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421万亩,义务植树8.27亿株;完成退牧还草5820万亩、灭鼠治虫 5739万亩次、人草畜三配套升级1.2万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07平方公里;治理沙化土地 12万余亩。累计完成地震灾区植被恢复441万亩,大熊猫栖息地恢复149万亩,林木种苗基地恢复3.1万亩,地质灾害隐患排查3.4万处,农村户用沼气池修复42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107处,完成损毁农田修复137.92万亩。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6个、国家和省级绿化模范县42个,国家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19个,省级生态县9个,国家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460个,国家和省级生态村2009个,省级生态家园 3.3万户;建成生态功能保护区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 166个,国际重要湿地 1处,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11个;全省保护区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 18.3% ,95% 以上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生态建设和保护,生态效益显著提高,水土流失严重的趋势得到遏制。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减少土壤侵蚀量11167.49万吨,减少土壤有机质和土壤氮磷钾损失量1082.81万吨,涵养水源量744.92亿吨,固定碳量 7609.74万吨,释放氧气 16210.73万吨,积累营养物质124.34万吨,净化空气污染物46055.89万吨,节约能源1068.75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74.4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4.12万吨。

  

  二、总量减排超额完成

  全省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 5.43% ,五年累计削减 31.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比 2005年下降 12.93% ,累计削减 61.16万吨。关停小煤矿、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酒厂和小屠宰场1267个,小火电机组69个,限期治理工业企业 2653家;全省燃煤电厂脱硫装机比例达93% 以上,脱硫烧结机面积占总面积的 70% 以上。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66座、生活垃圾处理场116座,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 70% 和 68% 。挂牌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300家,实施了84个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18个地级市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在南充市启动了机动车尾气治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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