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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铬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石家庄市辛集皮革及其制品业污染治理,石家庄市无极皮革及其制品业污染治理,保定市蠡县皮革鞣制业污染治理; 3持久性有机物(pops)污染防治工程:二噁英类pops削减控制工程(包括:废弃物焚烧类pops削减控制工程、铁矿石烧结类pops削减控制工程、再生有色金属类pops削减控制工程)、pops废物无害化管理与处置工程、pops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4一般固废处理处置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生活垃圾工程; 5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化工、冶金、制药等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程。 (四)推进生态河北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以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为前提,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制定环境功能区划,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以生态市、生态县建设为着力点,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监察,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恢复区域生态功能;将安全饮水、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设施纳入农村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1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优化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冀中南经济区等区域生产力布局,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制定开发方向与规模,加强生态建设力度,提高生态承载力;对冀北高原山区和冀西山区等限制开发的功能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投入力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功能;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资源等保护区域、重要水源地和基本农田等禁止开发的功能区,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格执行区域禁限批制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妥善安置生态移民。 图3 河北省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沿海隆起带生态格局示意图(略) 制定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省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家环境功能区划,以维护环境健康、保育自然生态安全、保障食物产地环境安全等为目标,划定省环境功能区划。聚居环境维护区,以维护人口和产业集聚地必要的环境健康为目标,对优化开发区域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防控。自然生态保育区,以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基本稳定为目标,对限制开发区域中的生态地区,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力度、加强生态恢复,对禁止开发区域中的自然保护地依法实施严格保护。食物安全保障区,以保障主要农(牧、渔)业地区食物生产环境安全为目标,重点对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业地区及主要的渔业产地,加强环境监管,引导发展绿色农业,维护提高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资源开发引导区,以防范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为目标,重点针对具有一定资源开发潜力、目前尚未开发或开发形势不确定的区域,规范引导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行为。 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构建由永定河、潮白河、拒马河、滦河的干流河谷,环首都绿色城镇和西北部生态屏障区组成的环首都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水、城、田”融合一体的自然和谐生态网。在沿海经济隆起带加强滩涂和重要湿地保护,形成海蓝地绿的海洋生态带,强化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海岸线及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空间管制。以燕山、太行山生态屏障和坝上防风固沙林带、滨海湿地及沿海防护林带、环首都生态林带等“一屏三带”为重点,加快造林工程建设;对矿业资源开发占用和破坏土地、引发地质灾害及矿业“三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推进迁安柳河峪-大杨庄铁矿区等23个绿色矿山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示范区(点)建设,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0%以上;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积极争取北京应急水源地、潘大水库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 2深入实施生态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生态示范建设。 加快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将生态市、县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确保建设重点责任落实、投入到位、措施有效。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投入机制。逐步扩大生态补偿机制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实现下游与上游、开发区域与保护区域、受益地区与受损地区、受益人群与受损人群之间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基层生态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沿海中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制定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支持政策,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