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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实施污染综合防治,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 全面落实《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加大辛集、无极、蠡县等铬重点防控区和安新、徐水、清苑县等铅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力度。结合重点防控区域和重点行业,制定和完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经济政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和稳定达标排放,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着力加强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监管,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全面控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源;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高操作运行水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修复示范工程,加强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研究,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人群健康。 3推进固体废物处置,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关制度,加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风险评估。以产生废矿物油和铅酸蓄电池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为重点,坚决取缔污染严重的废弃铅酸蓄电池非法利用设施。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物(pops)污染防治,淘汰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物排放强度较高的落后产能,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降低10%。完成杀虫剂类和多氯联苯类持久性有机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建成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积极推进省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和登记交换中心建设。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到2015年,设区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等偏远地区无害化管理。推进铬渣等历史堆存和遗留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确保新增铬渣当年全部无害化利用处置。 着力突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薄弱环节,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有关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拓宽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的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继续推进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物的圈区管理,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的力度。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规划,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并有序发展电子废物处理行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定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处置规划,建设利用处置设施,提高污泥利用处置率,加强污泥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追踪监督管理。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监管,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继续加大设区市、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力度,到2013年,确保设区市、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沿海隆起带所有县(市)、其他区域50%的县(市)建立“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2015年,省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区市达到90%,县城(市区)不低于80%。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到2015年底前,完成环境敏感区域及设区城市周边简易或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所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需要治理的,进行治理和环境修复,消除环境和安全隐患。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推进渗滤液污染处置工程。开展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 4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全面调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开展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与控制工程示范,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完善登记、标示、转移、控制和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专栏5: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固废及危废污染防治工程 1铅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保定市安新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及铜冶炼业污染治理,保定市徐水含铅蓄电池及有色金属熔炼业污染治理,保定市清苑铅酸蓄电池、铅合金污染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