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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2]8号
【颁布时间】 2012-01-17
【实施时间】 201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专栏1: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略)

  

  (二)主要做法。

  5年来,始终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把污染减排、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生态省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强力推动。

  以“双三十”示范工程为龙头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减排目标,突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并重的思路,全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了调度、考核,制发了年度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减排计划,建立了激励机制。“双三十”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带动作用,转变发展方式的示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的引导作用,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助推作用和创新工作方法的示范作用。

  围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要求深化大气综合整治。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全省实施了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态功能调整,下力量治理燃煤烟尘、工业粉尘、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污染,有力促进了全省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别是北京奥运期间,坚持以超常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全部按期完成列入奥运保障方案的重点大气治理项目,我省奥运空气保障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生态补偿破解水环境污染治理难题。在2008年子牙河水系实施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基础上,2009年4月,在全省七大水系201个断面全面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截至2010年底,共扣缴生态补偿金8970万元,强化了政府环保责任,理顺了流域整体管理和区域局部管理的关系,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推动了水质改善。我省被环境保护部确定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选树一批协调发展典型推动生态省建设。2005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编制实施了《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2030)》。截至2010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和136个县(市)全部编制完成了生态市(县)规划。开展了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9个、环境优美乡(镇)15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9个。新建和升级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分别增至11个和22个。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出台了《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全省农村环保“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力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不断深化。

  连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解决关系民生环境问题。按照“三严”执法要求,连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省钢铁行业产能和排污状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组织开展了“北京护城河”环境执法检查等活动。“十一五”期间,全省检查企业45万家(次),取缔违法企业4000多家,停产治理3500家,限期治理1400家,对50000多件各类群众举报信访案件进行了查处,对1700多件典型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出台了《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试行办法》,推动环保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走在了全国前列。

  不断创新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地方立法,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区域禁限批,出台《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强化信贷约束,出台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开展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工作的重要文件;出台有利于减排的价格政策,分两次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1.26元/公斤和1.4元/公斤;实行环境信用等级管理,对726家重点企业实行环境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和环境监督员制度。

  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印发实施了建设环境保护污染监控、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公众参与“四大体系”的意见,坚持把体系建设做成项目,用工程手段推进。强化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新建省级环境监测综合楼,分批支持了各设区市、县(市、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全省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为100%。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监管,10个设区市成立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了辐射安全监管制度,强化了辐射安全监管,开展了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增强环境科技支撑,建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和3个重点实验室,白洋淀流域污染削减工程示范项目列入国家水治理专项课题。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拿出近10亿元专项用于污染治理、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领域;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通了“环保省长热线电话”和“12369”环保热线电话,成立了河北环保联合会等各类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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