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文件,运行阶段审核建筑房间内温度、湿度、风速和新风量相关检测报告和运营记录等资料。 8.1.2 建筑内旅馆类空间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一级要求,办公类和商场类空间室内背景噪声水平分别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相对应的低限要求。 【条文说明】 本条所指的噪声控制对象包括室内自身噪声源和来自建筑外部的噪声侵袭。室内噪声源一般为通风空调设备、日用电器等;室外噪声源则包括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甚至工业噪声等。条文所述各类空间需满足对应的噪声要求。 但是,针对目前较普遍的大空间开放式办公室(也称开敞式办公室),由于在该空间除了考虑不被过高背景噪声干扰外,语言私密性也很重要,适当的背景噪声可起掩蔽作用,所以开放式办公室噪声并非越低越好,因此不做要求。 而旅馆类的背景噪声要求较高。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核查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背景噪声的设计、计算说明等,运行阶段核查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噪声检测报告。 8.1.3 主要功能空间室内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光源显色性能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 【条文说明】 除采光要求外室内照明质量是判定室内光环境质量优劣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其主要分为光源、灯具产品性能和灯具作用下实际现场光环境效果两大类要求。 对于照明产品性能,在选用上应充分考虑其色温是否适用于装饰空间,须避免应用不当导致室内整体色调失调所引起的人员工作效率下降;同时光源在选用时应将其显色性作为影响周围环境的重要因素加以约束,光源一般显色指数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对应的限值要求。 对于现场光环境效果,主要从照度、照度均匀度和统一眩光值三项参数提出要求。在保持平均照度要求的前提下,其参考平面(作业面)照度均匀度应不小于0.7。高档办公室照度均匀度可不限于此值,可视实际情况做出说明,合理性由专家评审确定。强烈的眩光会使室内光线不和谐,使人感到不舒适,严重时会觉得昏眩,因此对统一眩光值提出要求。眩光统一值评价方法只适用于规则排列的条形荧光灯及类似灯具,不适用于筒灯、发光天棚等照明形式。现场检测要求在夜间无外界天然光影响条件下进行,如待检功能空间经核实确实仅在可依赖天然采光作为照明补偿的昼间时段运营,允许在昼间混光照明条件下测试并在报告中注明。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照明设计说明、建筑装饰装修设计说明、光源产品性能检定证书(一般显色指数)等资料,运行阶段审核房间现场照明检测报告(照度、照度均匀度和统一眩光值)。 8.1.4 建筑采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所用建筑材料不会对室内环境产生有害影响是绿色建筑对建筑材料的基本 要求。选用有害物质限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 根据生产及使用技术特点,可能对室内环境造成危害的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和地毯用胶粘剂等。这些装饰装修材料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包括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因此,对上述各类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进行严格控制。我国制定了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多项国家标准。绿色建筑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规定: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