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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和施工场地土壤环境条件,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施工工地污水一般含沙量和酸碱值较高,如未经妥善处理,将对公共排污系统及水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或优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l2523的限值要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场界噪声应加以控制。 施工场地电焊操作以及夜间作业时所使用的强照明灯光等所产生的眩光,是施工过程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单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其高度、用材必须达到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施工过程控制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测文件。 4.2 一般项 4.2.1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以保证室外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与通风需求。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必然改变建筑周边区域微小气候,特别是风环境。若由于建筑外形设计的不合理和布局不当将可能导致行人举步维艰或强风卷刮物体撞碎玻璃等事故,甚至威胁行人生命。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宜低于5m/s,以保证人们在室外的正常活动。低于1m/s则通风不畅,会严重阻碍风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不利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也应尽量避免。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风环境模拟预测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或审核现场实测报告。 4.2.2 合理采用立体绿化方式。 【条文说明】 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为了大力改善城市生态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景观环境质量,缓解雨水径流对城市管网的压力,建设用地内的绿化应避免大面积的纯草地,鼓励进行墙面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这样既能切实地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在二氧化碳固定方面的作用,改善屋顶和墙壁的保温隔热效果,又可以节约土地。超高层建筑建筑特点决定其本身难以实现垂直绿化等,但附带裙房存在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的可能。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文档,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3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 【条文说明】 植物的配置应能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特色植物景观等方面的特点,以保证绿化植物的地方特色。同时,要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可以形成富有层次的城市绿化体系。同时绿化可以实现排水等功能。 根据生态和景观的需要,合理配置乔木、灌木、草本,形成复层绿化,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同时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木生长的需要。通常深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1.5m;浅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9m;大灌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6m。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规划设计或景观设计文档,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4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且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不少于2条。 【条文说明】 机动车,特别是小汽车的迅速增长,给城市带来行车拥堵、停车难的大问题。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同时,倡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接近公交站点。由于超高层建筑的人流比较集中,因此对公共交通的要求更高。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场地的道路组织和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5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设置对外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 【条文说明】 建筑内共享主要指在建筑中实现休息空间、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共享,可以有效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用地、节约建设成本及对资源的消耗。建筑外部共享主要是指建筑应开放一些空间(停车场、可开敞使用的广场等室外或半室外空间)供社会公众享用,增加公众的活动与交流空间,使建筑服务于更多的人群,提高建筑的利用效率,节约社会资源,节约土地,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沟通和休闲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