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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61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69AL章 商船(安全)(客船构造)(1984年9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规例


  (第369章第107条)
  
  [1991年8月2日]
  
  (本为1991年第324号法律公告)
  
  第369AL章 第1条释义及适用范围
  
  详列交互参照:
  
  9B,9C,9D,9E,9F,9G,9H,9I
  
  第I部
  
  导言及一般规定
  
  (1)(由1994年第138号法律公告废除)
  
  (1A)(已失时效而略去)
  
  (2)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中央控制站”(central control station) 指集中下列控制与显示功能的控制站─
  
  (a)固定式火警探测与失火警报系统;
  
  (b)自动洒水、火警探测与失火警报系统;
  
  (c)防火门显示板;
  
  (d)防火门的关闭;
  
  (e)水密门显示板;
  
  (f)水密门的开关;
  
  (g)通风风扇;
  
  (h)通风或失火警报器;
  
  (i)通讯系统,包括电话;及
  
  (j)广播系统的传声器; (1995年第414号法律公告)“公用舱”(public spaces) 包括大堂、餐室、酒吧、吸烟室、休息室、康乐室、托儿所、图书馆,以及相类的公用固定围封舱间;
  
  “水密”(watertight),就任何结构而言,指能防止水在最高水头之下从任何方向穿过该结构而流,而最高水头是指船舶一旦损毁时该结构可能须承受的水头,但就舱壁甲板之下的结构而言,水头则至少高至船舶限界线; (1994年第138号法律公告)
  
  “内设有限火警危险的家具及陈设的房间”(rooms containing furniture and furnishings of restricted fire risk) 指内设有限火警危险的家具及陈设的房间(不论是舱房、公用舱、办公室或其他类型的起居间),而房间内─
  
  (a)所有箱柜式家具,例如书桌、衣柜、梳妆台、写字台、食具柜,完全用获批准的非可能燃烧物料建造,但在该等家具的工作面可使用不超逾2毫米的可能燃烧镶片;
  
  (b)所有独立式家具,例如椅子、沙发及桌子,均用非可能燃烧物料的框架建造;
  
  (c)所有帐幔、帘幕及其他悬挂的纺织物料均按照英国标准5867:第2部B类性能的规定,具有抵抗火焰扩散的素质;
  
  (d)所有地毡覆盖物均具有令处长满意的抵抗火焰扩散的素质;及
  
  (e)舱壁、衬板、舱内铺板的所有外露表面须为不超逾第1或2级的表面火焰蔓延;“分舱因数”(factor of subdivision),就任何船舶或其任何部分而言,指按照附表1内适用于该船舶或该部分(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该等条文所决定的分舱因数;
  
  “分舱载重水线”(subdivision load waterline) 指按照本规例用以决定船舶分舱而假设的水线;
  
  “主垂直防火区”(main vertical zones) 指船舶的船体、上层建筑及甲板室按照第53、69、88及103条分间成的主垂直防火区;
  
  “主循环泵”(main circulating pump) 指用以将水循环流过主冷凝器而装设的泵;
  
  “可航行速度”(navigable speed) 指能有效地操控船舶向前方航行的最小速度;
  
  “可浸长度”(floodable length),就在任何吃水的船舶的任何部分而言,指以该船舶某一指定点为中心点的该部分的最大长度,而该长度在该吃水及在附表1内列出而在有关环境下适用的渗透率假设的情况下,能在该船舶没有静横倾时被浸水而不致淹没该船舶的限界线的任何部分;
  
  “吃水”(draught) 指在船舯从船型基线至分舱载重水线间的垂直距离;
  
  “同等物料”(equivalent material),此等字凡用于“钢或其他同等物料”(steel or other equivalent material) 一词时,指任何物料,而该物料在适当的耐火测试结束时,其本身具有、或由于所提供的隔热而具有在结构及完整性上与钢相等的特性;
  
  “良好天气”(favourable weather) 指晴朗、无云、稳定的天气,而且海面情况只造成中度的横摇或纵摇;
  
  “批准”(approved) 指获处长批准;
  
  “沉淀柜”(settling tank) 指具有容油量每公吨不小于0.183平方米的受热面的油贮存舱;
  
  “非可能燃烧物料”(non-combustible material) 指某物料,而该物料在按照英国标准规格476:第4部:1970的测试中加热至摄氏750度的温度时,不会燃烧多于10秒时间,亦不会使其内部温度或测试炉膛的温度提升至较摄氏750度高出多于摄氏50度,而“可能燃烧物料”(combustible material) 一词亦须据此解释;
  
  “长度”(length),指在最深分舱载重水线两极端处的垂直线之间量度的船舶长度,但就第19(5)(b)(ii)及(c)(iii)条而言除外;
  
  “表面火焰蔓延”(surface spread of flame) 指英国标准476:第7部:1971所指的归类为第1级、第2级或第3级的表面火焰蔓延;
  
  “服务舱”(service space) 包括厨房、设有烹调装置的茶水间、贮物柜及贮物室、油漆室、行李室、工作间(构成机舱一部分者除外)、邮件室及相类舱间,以及通往上述舱间的围壁通道;
  
  “风雨密”(weathertight),就任何结构而言,指在一般海面情况下,能防止海水穿过该结构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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