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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68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第436章 西区海底隧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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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如争议中的净收入并不影响公司根据本部实施隧道费加费的资格,则第(4)款即适用;而
  
  (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依据第43(5)条所述的谈判或依据该条将事宜交由独立专家决议后,局长与公司同意了或专家决定了净收入的款额,而按该净收入的款额而言公司可根据本部实施隧道费加费,则局长须在可实施隧道费加费的日期前21日或之前,通知公司它可实施隧道费加费,或将会有一笔款项根据第49条从基金付予公司。(6)就第(5)(b)款而言,可实施隧道费加费的日期为─
  
  (a)局长与公司就净收入报表透过谈判达成协议后;或
  
  (b)专家就该报表作出决定后,根据工程项目协议条款可实施隧道费加费(如可实施的话)的日期。
  
  (1993年制定。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第436章  第46条提前实施隧道费加费
  
  (1)凡公司在任何一个年度的净收入,少于该年度的最低估计净收入,而该年度又并非指明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则公司可向局长申请实施下一次的预期隧道费加费。 (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2)第45(3)、(4)及(5)条对根据第(1)款提出的申请均为适用。
  
  (3)根据第(1)款能实施隧道费加费的日期,是公司根据第(1)款所提出的申请所涉及的年度随后的1月1日。
  
  (1993年制定)
  
  第436章  第47条延迟增加隧道费
  
  (1)在任何指明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内,如公司的净收入相等于或超过该年度的较高估计净收入,则如没有本款的规定本该在该指明日期实施的预期隧道费加费,须延迟至该指明日期随后的1月1日始实施。
  
  (2)凡根据第(1)款延迟实施隧道费加费,而公司在该加费所延至的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的净收入─
  
  (a)少于该年度的较高估计净收入,则公司可在根据第(1)款所延至的日期实施该隧道费加费;或
  
  (b)相等于或超过该年度的较高估计净收入,则该延迟实施的隧道费加费,须进一步延迟至如没有本段的规定本该实施该加费的日期随后的1月1日始实施。(3)凡隧道费加费根据第(2)(b)款进一步延迟实施,或根据本款再进一步延迟实施,而在隧道费加费所延至的实施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的净收入─
  
  (a)少于该年度的较高估计净收入,则公司可在该日期实施隧道费加费;或
  
  (b)相等于或超过该年度的较高估计净收入,则该隧道费加费,须再进一步延迟至如没有本段的规定本该实施该加费的日期随后的1月1日始实施。(4)公司在实施根据本条延迟实施的隧道费加费方面的权利,须受第49条的条文规限。
  
  (5)凡公司根据本条或第49条可在指明日期实施根据本条或第49条延迟实施的隧道费加费(视属何情况而定),而如无本款的规定,公司本可同时在该指明日期实施有关的预期隧道费加费的,则该预期隧道费加费须延迟至该指明日期随后的1月1日始实施,而第(2)、(3)及(4)款则适用于该延迟实施的预期隧道费加费。
  
  (1993年制定)
  
  第436章  第48条实施额外的隧道费加费
  
  (1)凡公司已实施第45(1)条所提述的所有预期隧道费加费,但公司在专营期届满前任何一个年度的净收入,少于该年度的最低估计净收入,则公司可向局长申请实施额外的一次隧道费加费,而加费额须是在考虑到第50条的情况下属适当的。 (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2)第45(3)及(4)条对根据第(1)款提出的申请均为适用。
  
  (3)根据第(1)款申请的隧道费加费,如获准实施,可在该申请所涉及的一年终结后随后的1月1日实施。
  
  (1993年制定)
  
  第436章  第49条从基金支付款项
  
  (1)委员会可就下列任何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
  
  (a)指明日期;或
  
  (b)隧道费加费根据第47条所延至的实施日期(“延至日期”)或进一步延至的实施日期(“进一步延至日期”),从基金支付一笔款项予公司,而款额则相等于有关年度的净收入与较高估计净收入之间的差额。
  
  (2)如须─
  
  (a)根据第(1)(a)款支付款项,则该款项须在有关的指明日期或之前支付;或
  
  (b)根据第(1)(b)款支付款项,则该款项须在延至日期或之前支付,或在进一步廷至日期或之前支付(视属何情况而定),或在考虑到工程项目协议的条款后属适当的较后日期或之前支付。
  
  (3)凡委员会已根据第(1)款支付款项,公司即不得实施如没有该款项它本可实施的隧道费加费,而该隧道费加费则须延迟至如没有本款的规定本该实施该加费的日期随后的1月1日始实施。
  
  (4)凡根据第(3)或(5)款延迟实施隧道费加费,而公司在所延至的实施日期之前终结的最后一个年度的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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