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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1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第413A章 商船(防止油类污染)规例

[接上页]

  f·hc·Pc·g +100△p≤dn·Ps·g
  
  而在该公式内─
  
  hc= 与船底外板接触的货物高度(以米为单位)
  
  Pc= 货物的最大密度(以吨/米3为单位)
  
  dn= 在任何预期的装载状况下的最低运作吃水(以米为单位)
  
  Ps= 海水密度(以吨/米3为单位)
  
  △p= 货油舱所备有的压力/真空阀门的最大设定压力(以巴为单位)
  
  f= 安全系数=1.1
  
  g= 标准重力加速度(9.81米/秒2)
  
  (b)为符合以上规定所需的任何水平隔板须位于基线之上,高度不少于B/6或6米(以较短者为准)但不多于0.6D之处(D为船舯型深)。
  
  (c)翼液舱或翼舱的位置须如第(3)(a)款所界定者,但在低于基线之上1.5h的水平(h在第(3)(b)款已予界定),货油舱的界线可如图2所示垂直向下至船底外板。(5)油轮的其他设计及构造方法可予接受作为替代第(3)款所订明的规定,但该等方法须确保在碰撞或搁浅时,有至少属相同程度的防止油类污染保护,而且该等方法是得处长基于组织制定的指引而批准的。
  
  (6)就载重量20000吨及以上的油轮而言,第29(2)(b)条订明的损毁假定须由以下的假定船底刮损补充─
  
  (a)纵向范围─
  
  (i)就载重量75000吨及以上的船舶而言─
  
  0.6L(自首垂线量度);(ii)就载重量75000吨以下的船舶而言─
  
  0.4L(自首垂线量度);(b)横向范围─B/3,在船底任何地方;
  
  (c)垂向范围─船体外部破裂。(7)载重量5000吨以下的油轮须─
  
  (a)至少装有双层底液舱或双层底舱,而其深度须使第(3)(b)款指明的距离h符合以下规定─
  
  h=B/15(米),h的最小数值=0.76米;在舱底部分弯位及没有明显舱底弯位的位置,货油舱界线须与船中间平底线平行(如图3所示);及
  
  (b)备有货油舱,安排至每一货油舱的容量不超逾700米3,除非翼液舱或翼舱按照第(3)(a)款并符合以下公式安排─
  
  w=0.4 +
  
  2.4DW
  
  (米);或
  
  20000
  
  而w的最小数值=0.76米。(8)延伸至按照《商船(安全)(货船构造及检验)(1984年9月1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规例》*(第369章,附属法例)第3条所置的防撞舱壁之前的任何舱间,不得载运油类。任何油轮如不须按照该条具有防撞舱壁,则延伸至垂直于中线,并在位置上犹如是按照该条所置的防撞舱壁的横向面之前的任何舱位,不得载运油类。
  
  (9)在批准将按照本条条文而建造的油轮的设计及构造时,处长须考虑一般安全问题,包括对翼液舱或翼舱与双层底液舱或双层底舱进行维修及检查的需要。
  
  图1
  
  就第(3)款而言的货油舱界线
  
  图2
  
  就第(4)款而言的货油舱界线
  
  图3
  
  就第(7)款而言的货油舱界线
  
  (1994年第641号法律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商船(安全)(货船构造及检验)(1984年9月1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规例》”乃“Merchant Shipping (Safety) (Cargo Ship Construction and Survey) (Ships Built on or After 1 September 1984) Regulations”之译名。
  
  第413A章 第23B条防止在碰撞或搁浅时发生油类污染─对现有船舶的措施
  
  (1)本条─
  
  (a)适用于载重量20000吨及以上的原油油轮及载重量30000吨及以上的成品油油轮,而其建造合约订立的日期,或其龙骨安放的日期,或其交付的日期是在第23A(1)条指明的日期之前的;
  
  (b)不适用于符合第23A条规定的油轮,而其建造合约订立的日期,或其龙骨安放的日期,或其交付的日期是在第23A(1)条指明的日期之前的;及
  
  (c)不适用于(a)段所涵盖而且符合第23A(3)(a)及(b)或(4)或(5)条的油轮,但对货油舱界线与船侧外板及船底外板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无须在所有方面均予符合。在此情况下,船侧保护距离不得少于《国际散化规则》就第2型货油舱位置所指明者,而船底保护须符合第19(4)(b)条。(2)本条的规定由1995年7月6日起开始生效。
  
  (3)(a)本条适用的油轮须在定期检验、期间检验及年度检验时,接受经加强检查方案的检查,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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