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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a) 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400000及监禁2年;或 (b) 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7) 附表4就计划成员须缴付的供款及该等供款的回扣及退回具有效力。 第581章 第16条从存保基金所作的拨款 以下款项须按在本条例下的规定,从存保基金拨付─ (a) (i) 因调查或决定存款人及其他人根据第5部第2分部获得补偿的权利而招致的开支; (ii) 就存保计划而招致的开支; (iii) 存保委员会在行使本条例或根据第51条订立的规则所赋予存保委员会的权利、权力及权限时而招致的开支;(b) (i) 设立及维持存保计划而招致的开支; (ii) 负责存保基金的管理和行政而招致的开支;(c) 就根据本条例支付的补偿而获取保险、担保、保证或其他保证物、或作出财务安排而招致的开支; (d) 偿还存保委员会为执行其职能而借入的任何款项及该等款项的利息; (e) 根据本条例判定的补偿款额及支付该等款额的费用及附带费用; (f) 根据本条例判定的供款回扣及退回的款额及支付该等款额的费用及附带费用; (g) 审裁处所招致的开支,或就审裁处而招致的开支; (h) 须按照本条例从存保基金拨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第581章 第17条财政年度及收支预算 (1) 存保委员会可在获得财政司司长的事先批准下,指定某一段期间为存保基金的财政年度。 (2) 存保委员会须在本条生效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存保基金首个财政年度的收支预算呈交财政司司长批准。 (3) 在存保基金的每一个财政年度内,存保委员会均须于财政司司长所指定的日期前,将存保基金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收支预算呈交财政司司长批准。 第581章 第18条帐目 (1) 存保委员会须备存及保存存保基金各项交易的妥善的帐目及纪录。 (2) 在存保基金的每一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存保委员会须安排为该财政年度拟备存保基金的帐目报表,该帐目报表─ (a) 须包括收支帐目及资产负债表;及 (b) 须由存保委员会的主席签署。 第581章 第19条核数师 (1) 存保委员会须在获得财政司司长的事先批准下,委任一名核数师,该核数师可以是审计署署长。 (2) 核数师有权─ (a) 取用他认为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存保基金的帐簿及其他纪录;及 (b) 要求取得他认为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该等资料及解释。(3) 核数师须审计根据第18(2)条拟备的帐目报表,并就审计该报表向存保委员会作出报告。 (4) 根据第(3)款作出的报告须载有该核数师的一项陈述,说明他是否认为有关帐目报表真实而中肯地反映该帐目报表所关乎的事宜。 第581章 第20条将帐目报表及报告提交立法会省览 (1) 存保委员会须在存保基金的每一个财政年度终结后4个月内,或在财政司司长就某一个年度而容许的较长时间内,向财政司司长呈交─ (a) 存保委员会在该财政年度的活动的报告; (b) 根据第18(2)条拟备的该财政年度的帐目报表的文本;及 (c) 根据第19(3)条就审计该报表作出的报告的文本。(2) 财政司司长须安排将他根据第(1)款接获的报告及报表提交立法会省览。 第581章 第21条款项的投资 (1) 存保委员会可将存保基金中并非存保委员会为执行其职能即时所需的款项,存放或投资于以下的项目中─ (a) 为外汇基金帐户存于金融管理专员的存款; (b) 外汇基金票据; (c) 美国国库券; (d) 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汇率合约或利率合约,包括衍生工具; (e) 财政司司长批准的任何其他投资。(2) 除为对冲目的外,存保委员会不得将存保基金的款项存放于或投资于汇率合约或利率合约。 第581章 第22条指明事件发生 附注: 尚未实施 第5部 补偿 第1分部─前言 (1) 在本部中─ (a) 除第24条另有规定外,如以下情况出现,即属有指明事件就某计划成员发生─ (i) 原讼法庭已就该计划成员作出清盘令;或 (ii) 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第(2)款向存保委员会送达他就该计划成员作出的决定的通知, 以较早者为准;(b) 就某计划成员而言─ (i) 如指明事件凭借(a)(i)段而属已就该计划成员发生,对指明事件的日期的提述指就该计划成员作出清盘令的日期; (ii) 如指明事件凭借(a)(ii)段而属已就该计划成员发生,对指明事件的日期的提述指有关通知根据第(2)款送达存保委员会的日期。(2) 如─ (a) 已有─ (i) 《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第2(1)条所指的经理人根据该条例第52条就某计划成员委任;或 (ii) 临时清盘人就某计划成员委任;而(b) 金融管理专员认为该计划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