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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4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
  
  职工总数□□□□从业人员数□□□□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
  
  日供水能力□□□□□□□□吨供水人口数□□□□.□□万人
  
  二、单位类别
  
  1.集中式供水□:城市□乡镇□2.二次供水□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
  
  输配水设备品种□□防护材料品种□□ 水处理材料品种□□
  
  化学处理剂品种□□水质处理器品种□□
  
  三、消毒
  
  1.消毒方式: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 臭氧消毒□ 紫外线消毒□ 其他□
  
  2.加药方式:机械加药□部分机械加药□人工加药□
  
  四、水源水类型
  
  1.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窖水□其他□
  
  2.地下水:浅层□深层□泉水□其他□
  
  五、制水工艺(可多选)
  
  1.混凝沉淀□2.过滤□3.消毒□4.深度处理□5.特殊处理□
  
  六、检验能力
  
  1.检验室:有□ 无□2.检验员数□□
  
  3.检验内容:微生物指标□ 毒理学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
  
  4.可检项目□□□项
  
  七、生产经营状况
  
  1.营业□2.关闭□
  
  八、卫生许可情况
  
  1.卫生许可证号:
  
  2.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日期:□□□□年□□月□□日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告日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已经发放生活饮用水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的单位,均应填报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本信息卡应在完成卫生许可证(批件)发证、变更、延续、注销后5日内填报。对已建卡的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填报。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表号:卫统12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12年被查处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被查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被查处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
  
  二、单位类别
  
  1.集中式供水□:城市□乡镇□2.二次供水□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
  
  三、案件查处情况
  
  1.案件来源:
  
  (1)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3)社会举报的□
  
  (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的□(5)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的□(6)有关部门移送的□
  
  2.违法事实:(可多选)
  
  (1)违反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的有关规定□
  
  (2)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卫生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供水□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4)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
  
  (5)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
  
  (6)其他违法行为□
  
  3.处罚程序:(1)简易程序□(2)一般程序□:听证□
  
  4.处罚过程:立案日期:□□□□年□□月□□日
  
  决定书送达日期:□□□□年□□月□□日
  
  5.行政处罚决定:(可多选)处罚文号或编号:
  
  (1)罚款□ 罚款金额□□□□□□元(2)其他□
  
  6.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可多选)(1)责令限期改进□(2)其他□
  
  7.行政复议:维持□ 撤销□ 变更□ 限期履行职责□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8.行政诉讼:驳回□维持□撤销□部分撤销□变更□限期履行职责□
  
  9.结案情况:(1)执行方式:自觉履行□强制执行□
  
  (2)执行结果: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未履行□
  
  (3)不作行政处罚□
  
  (4)结案日期:□□□□年□□月□□日
  
  四、其他处理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2.通报有关部门□3.其他□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告日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查处的卫生监督案件,均应填写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
  
  (1)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之日起5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相关情况作补充上报(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
  
  (2)简易程序案件以及不作行政处罚的立案案件:应在结案之日起5日内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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