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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五)做好土壤环境污染调查监测
  
  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安排的土壤环境污染调查监测任务。
  
  (六)其它专项监测
  
  一是继续加强川滇两省跨界水域同步监测。按照川滇两省环境保护协调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要求,做好川滇两省跨界水域同步监测工作。二是加强泛珠流域跨界断面监测。根据泛珠流域合作要求,做好相关跨界断面监测工作。
  
  四、高度重视应急环境监测
  
  (一)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各级环保局要加强对日常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空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争取监测工作的主动。
  
  (二)随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环保局应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调查和评估,掌握当地环境状况,做好应急监测预案,以及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的储备,要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保障应急监测经费。发生污染事故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上一级要做好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应急监测工作和组织应急监测力量支援工作。
  
  五、保质保量推进能力建设
  
  (一)加快推进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完成2008年中央减排资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应急监测项目、大气自动站、酸沉降项目”建设和验收;二是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甘孜州海螺沟国家空气背景站、眉山国家空气农村背景站、省站空气质控站的建设(包括站房建设和设备安装);三是加快推进和做好国家“边境地区和地震灾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四是按照国家要求推进2009年中央减排专项资金省站和重点城市监测站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特定项目监测能力建设、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国家2010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加快推进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是加快完成灾后重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二是积极推进灾后重建省站建设项目;三是继续推进2009年未执行完成的有关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四是积极开展2010年新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资金检查。结合业务工作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检查,省环保厅将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资金使用、配套、绩效等方面的检查。
  
  六、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一)继续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家、省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环保厅对各市(州),尤其是扩权县(市、区)重点开展检查。
  
  (二)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省环保厅将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竞赛方案,在7月份组织开展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一方面强化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形成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的氛围。另一方面,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第一届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
  
  (三)认真做好监测站资质审查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修改完善《四川省环境监测资质审查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办法》。完成20个监测站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及其相应人员上岗考核。
  
  (四)加强环境监测质控监督。省站要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主要环境要素和重点污染源抽测率不少于10%,要开展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质量考核,开展监测站重金属项目实际监测能力调查和质控考核。各级环保局要对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和数据质量负责。
  
  (五)加强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各级环保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省环保厅和省站完成举办培训班8期以上。
  
  (六)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省环保厅组织制定国家环境监测站建设新标准实施细则和验收要求规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力争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编制、队伍调研,积极争取国家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各地要按照国家新标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下一步达标奠定基础。
  
  七、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工作
  
  (一)加强环境质量分析。省环保厅每季(年)度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和会商。每季(月)向各市(州)通报环境质量状况,每年向省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各地也应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和会商,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当地环境质量状况。
  
  (二)完成各项监测报告。一是省环保厅组织,由省站具体编制《2009年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对外发布。二是省环保厅组织,省站完成《200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概况》、《200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报告书(图文版)》、《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三是省环保厅组织,省中心站编制全省的各类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报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报告》等。四是各市(州)环保局也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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