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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注[2010]433号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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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质量控制与保证
  
  临床试验必须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施gcp的各项规定是实现质量控制的基本保证,应就质量控制体系和方法作出简要描述。在不同的试验中,易发生偏倚、误差的环节与因素可能各不相同,应重点陈述针对上述环节与因素所采取的质控措施。
  
  4.10 数据管理
  
  临床试验报告必须明确说明为保证数据质量所采取的措施,或者是数据的质量控制系统,包括采集、核查、录入、盲态审核、数据锁定过程和具体措施。
  
  4.11 统计学分析
  
  描述统计分析计划和获得最终结果的统计方法。
  
  应明确列出统计分析集(按意向性治疗原则确定的全分析集、符合方案集、安全性数据集)的定义,主要指标和次要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公认的方法和软件)、疗效及安全性评价方法等。
  
  重点阐述如何分析、比较和统计检验以及离群值和缺失值的处理,包括描述性分析、参数估计(点估计、区间估计)、假设检验以及协变量分析(包括多中心研究时中心间效应的处理)。应当说明要检验的假设和待估计的处理效应、统计分析方法以及所涉及的统计模型。处理效应的估计应同时给出可信区间,并说明计算方法。假设检验应明确说明所采用的是单侧检验还是双侧检验,如果采用单侧检验,应说明理由。
  
  对研究中任何统计方案的修订须进行说明。
  
  5. 试验结果
  
  5.1 受试人群分析
  
  使用图表表述所有进入试验的受试者的总人数,提供进入试验不同组别的受试者人数、进入和完成试验每一阶段的受试者人数、剔除或脱落的受试者人数。
  
  分析人口统计学和其他基线特征的均衡性。以主要人口学指标和基线特征数据进行可比性分析,一般包括全数据集的分析和符合方案数据集的分析,或以依从性、合并症、基线特征等分类的数据集的分析。分析时的主要指标包括年龄、性别和种族等人口学指标和目标疾病、入选指标、证的指标、病程、严重度、临床特征症状及实验室检查、重要预后指标、合并疾病、既往病史、其他的试验影响因素如体重、吸烟、饮酒、特殊饮食和月经状况等。
  
  分析依从性。应说明依从性分析的方法和结果,说明依从性状况对试验结局的影响。
  
  分析和说明合并用药、伴随治疗情况。
  
  分析受试者被剔除或脱落的原因(可采用列表方式表述)。
  
  5.2 疗效评价
  
  5.2.1 疗效分析
  
  建议采用全数据集和符合方案数据集分别进行疗效分析。对使用过受试药物但未归入有效性分析数据集的受试者情况应加以详细说明。
  
  应对所有重要的疗效指标(分主要和次要疗效指标、证的指标等)进行治疗前后的组内比较,以及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比较。基于连续变量(如平均血压或抑郁评分)和分类变量(如感染的治愈)的分析是同样可行的,如果这两种分析均已计划且均可使用,则两者均应描述。
  
  中药应进行证的疗效分析。
  
  在疗效确定试验中,一般应取得试验方案中所计划的所有分析的结果,并且包含全部有治疗后数据的患者的分析结果。这些分析应显示不同治疗组间差异的大小及相关的可信区间和假设检验的结果,并作出统计分析结论和专业结论的分析。
  
  应分析合并用药、伴随治疗对试验结局的影响。
  
  应注意随访结果分析。
  
  多中心研究的各中心应提供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各中心小结表。该中心小结表由该中心的主要研究者负责,须有该单位的盖章及填写人的签名。内容应包括该中心受试者的入选情况、试验过程管理情况、发生的严重和重要不良事件的情况及处理、各中心主要研究者对所参加的临床试验的真实性的承诺等。
  
  临床试验报告需要进行中心效应分析。
  
  5.2.2 有效性小结
  
  应根据主要和次要指标、预定的和可供选择的统计学方法以及探索性分析的结果,对有关疗效的重要结论作出简明扼要的说明。
  
  5.3 安全性分析
  
  在试验中任何使用至少一次受试药品的受试者均作为受试药品安全性分析的对象,列入安全性分析集。安全性分析包括三个层次:首先,应说明受试者用药的程度(试验药物的剂量、用药持续时间、受试者人数)。其次,应描述较为常见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指标改变,对其进行合理地分类及组间比较,以合适的统计分析比较各组间的差异,分析影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频率的可能因素(如时间依赖性、剂量或浓度、人口学特征等)。最后,应描述严重的不良事件和其他重要的不良事件。应注意描述因不良事件(不论其是否被否定与药物有关)而提前退出研究的受试者或死亡患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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