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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查本辖区内各地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各地(市)调查对象总数的5%,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所属医疗机构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查各省(区、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所属医疗机构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 六、数据处理及上报 (一)数据录入 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录入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录入。 数据录入应采取两遍录入的方式,以保证数据录入质量。 (二)数据上报 调查数据由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通过数据采集网络平台逐级在线上报。 各省(区、市)调查数据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七、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本次调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次调查实施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并组织分析调查数据、起草调查总报告、开展专题研究。 2、各省级和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的领导、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资料验收、技术指导和咨询等工作。 3、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对调查表进行收集、核查,并组织调查数据的录入和上报。 (二)实施步骤 1、调查启动阶段(5月底前) (1)召开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启动会议,全面部署调查工作; (2)举办省级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班; (3)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和服务技术措施。 2、调查实施阶段(6月底前) (1)各省(区、市)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2)各省(区、市)组织调查对象清查; (3)各省(区、市)建立数据采集网络平台; (4)各省(区、市)召开调查启动会,开展省级培训; (5)各省(区、市)正式实施调查,各县(区、市)组织本辖区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逐级审核、验收、汇总、上报调查数据; (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督导。 3、调查数据汇总与统计分析阶段(8月底前) (1)各省(区、市)统计、分析调查数据,起草本省(区、市)调查报告;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计、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调查数据。 4、调查总报告起草阶段(11月底前)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总各省(区、市)调查报告;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调查总报告起草小组,起草调查总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八、调查表 中医医院调查表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 表号:中医调查1表 制表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57号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本情况 1.1 机构属性代码 1.1.1 经济类型代码 * 1.1.2 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1.1.3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1.1.4 行政区划代码 * 1.1.5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 1卫生行政部门 2其他行政部门 3企业 4事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社会组织 7个人 1.1.6 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注:社会举办医院和私营医院请选“9 其他”)* 1中央属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3省辖市(地区、州、直辖市区)属 4县级市(省辖市区)属 5县(旗)属6街道属7镇属8乡属 9其他 1.2 基本信息 1.2.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注册资金(万元) 1.2.3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 邮政编码* 1.2.5 医院办公室电话 (区号)-* 1.2.6 单位成立时间年月 1.2.7 医院等级 1.2.7.1 级(1一级;2二级;3三级;9未定级)* 1.2.7.2 等(1特等;2甲等;3乙等;4合格;9 未定) * 1.2.8.1 是否医疗保险定点机构(y-是,n-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