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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3、中药制剂支出:指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以及接受其他医疗机构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所付出的成本。不包括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批准文号等发生的费用。 64、人员支出:指医疗机构总支出中的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不包括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65、离退休费:指医疗机构总支出中离休费和退休费之和。 七、资产与负债 66、流动资产:指医疗机构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等。 67、固定资产:指医疗机构能在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其价值,但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设施和设备,如房屋和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财产、物资。 68、无形资产:指医疗机构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69、负债:指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70、净资产:指医疗机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事业基金:指医疗机构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 固定基金:指医疗机构持有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 专用基金:指医疗机构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八、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 71、总诊疗人次数: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统计界定原则为:①按挂号数统计,包括门诊、急诊、出诊、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人次。患者1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②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72、健康检查人次数:指在院内、外进行的全身健康检查人数。 73、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治愈、好转、未愈、死亡及其他人数。统计界定原则为:①“死亡”:包括已办住院手续后死亡、未办理住院手续而实际上已收容入院的死亡者。②“其他”:指正常分娩和未产出院、未治和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无并发症的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出院者。 74、中医科门急诊人次数排位:指中医科在综合医院所有一级临床科室门急诊人次数顺位中的排名。 75、急诊、住院危重病人抢救及成功人次数:按实际抢救人次数进行统计。急危重病人经抢救后,治愈、好转或病情得到缓解者,视为抢救成功。若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1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1次为抢救失败。 76、入院与出院、术前与术后诊断符合人(次)数:指主要诊断完全相符或基本符合的人(次)数。 77、中医科出院人数排位:指中医科在综合医院所有一级临床科室出院人数顺位中的排名。 78、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指施行手术和操作的住院病人总数。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的,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 79、总处方数:指医疗机构在2009年12月1日0时至2009年12月31日24时内产生的所有处方数量。 中药饮片处方数:指医疗机构在2009年12月1日0时至2009年12月31日24时内总处方中的中药饮片处方数量。 中成药处方(包括含中成药的处方)数:指医疗机构在2009年12月1日0时至2009年12月31日24时内总处方中的中成药处方和含有中成药的处方数量。 九、中医各科服务情况 80、icu病房:指中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单设的或隶属于临床科室的icu病房。包括综合icu和专科icu,如烧伤icu(bicu)、心血管外科icu、新生儿icu(ncu)、神经科icu(nicu)、呼吸科icu(rcu)等。 十、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 81、中医优势病种:指医疗机构在相关部门确定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专科(专病)、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以及临床优势学科等项目时所认定的中医优势病种,以及医疗机构自认为具有中医优势的中医病种。 优势病种级别:认定部门为行政部门的,按行政部门级别分别填写1-国家级、2-省级、3-地市级、4-县级;医疗机构自认的,填写5-院级;其他部门或组织认定的,填写9-其他。 是否形成中医诊疗方案:指医疗机构对优势病种的治疗是否已形成成熟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不考虑诊疗方案的推广和使用范围。 外埠出院人数:指出院病人中不在本医疗机构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外地病人。“区域”的确定原则为:机构位于直辖市的,其“区域”为机构所在直辖市行政区划范围;机构位于直辖市以外地区的,其“区域”为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划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