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废止的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废止理由 ┃ ┃号│ │号 │ ┃ ┠─┼────────────┼──────┼──────────────────┨ ┃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1957年1月25 │该批复内容已在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中作┃ ┃ │察院决定不逮捕而起诉的案│日〔57〕高检│出明确规定 ┃ ┃ │件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二字第80号 │ ┃ ┠─┼────────────┼──────┼──────────────────┨ ┃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请 │1980年7月18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1994年5月7日最┃br / ┃ │示、答复问题的通知》 │日高检办字〔│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检察院向最高人┃br / ┃ │ │1980〕第14号│民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和报送材料的暂行┃br / ┃ │ │ │规定》中作出明确规定 ┃ ┠─┼────────────┼──────┼──────────────────┨ ┃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从没收│1980年10月4 │该批复中的相关内容已在2001年4月29日 ┃ ┃ │财物和罚款中提成给检察机│日〔1980〕高│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br / ┃ │关的请示的批复 │检办函第2号 │款物管理规定》中作出明确规定 ┃ ┠─┼────────────┼──────┼──────────────────┨ ┃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81年1月20 │该办法已被2001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br / ┃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日〔81〕高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监)5号 │代替 ┃ ┠─┼────────────┼──────┼──────────────────┨ ┃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监│1982年6月1日│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2001年10月15日┃ ┃ │管改造场所经济犯罪案件的│〔82〕高检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br / ┃ │通知 │函第007号 │问题的规定》中作出明确规定 ┃ ┠─┼────────────┼──────┼──────────────────┨ ┃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罪│1982年8月19 │该复函中的相关内容与刑法第87条、第 ┃ ┃ │追诉时效问题的复函 │日〔82〕高检│382条、第383条的规定不一致,不再适用┃ ┃ │ │经函字第5号 │ ┃ ┠─┼────────────┼──────┼──────────────────┨ ┃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1982年9月13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2000年10月12日┃ ┃ │关办案中相互函调取证的通│日〔82〕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侦查协┃br / ┃ │知 │发(经)15号│作的暂行规定》中作出明确规定 ┃ ┠─┼────────────┼──────┼──────────────────┨ ┃ 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春节期│1982年12月28│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所提出的加┃ ┃ │间加强监管改造场所安全防│日〔82〕高检│重处罚原则与刑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不┃ ┃ │范措施的通知 │监函第016号 │再适用 ┃ ┠─┼────────────┼──────┼──────────────────┨ ┃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1983年1月26 │该答复中的相关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和1999┃ ┃ │察院自侦案件的起诉时限和│日〔83〕高检│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br / ┃ │有关免予起诉的几个问题的│研函第1号 │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相抵触,不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