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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93年12月1 │假冒商标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日高检发研字│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在2001年4月18日最 ┃br / ┃ │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br / ┃ │ │ │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已有规定 ┃ ┠─┼────────────┼──────┼──────────────────┨ ┃7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1994年3月1日│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其相关内容┃ ┃ │事抗诉工作的通知 │高检发刑字〔│已在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 ┃br / ┃ │ │1994〕18号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2001年2月5┃ ┃ │ │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br / ┃ │ │ │若干意见》中作出明确规定 ┃ ┠─┼────────────┼──────┼──────────────────┨ ┃7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1994年3月10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6年8月14 ┃ ┃ │法警察工作的通知 │日高检发政字│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br / ┃ │ │〔1994〕11号│暂行条例》之中 ┃ ┠─┼────────────┼──────┼──────────────────┨ ┃7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1994年3月10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法中作出明确┃ ┃ │人犯罪检察工作的通知 │日高检发研字│规定 ┃ ┃ │ │〔1994〕2号 │ ┃ ┠─┼────────────┼──────┼──────────────────┨ ┃7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赃│1994年6月28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 ┃ │款赃物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日高检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br / ┃ │ │1994〕21号 │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和2001年4月29 ┃ ┃ │ │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br / ┃ │ │ │结款物管理规定》之中 ┃ ┠─┼────────────┼──────┼──────────────────┨ ┃7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1994年8月26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和专项斗争性┃ ┃ │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日高检发〔 │质,其相关内容已在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 │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的通│1994〕25号 │ ┃ ┃ │知 │ │ ┃ ┠─┼────────────┼──────┼──────────────────┨ ┃7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1994年9月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br / ┃ │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日高检发研字│犯罪的决定》已被刑法明令废止,其相关┃ ┃ │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1994〕9号 │内容已在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 ┃ │决定》的通知 │ │ ┃ ┠─┼────────────┼──────┼──────────────────┨ ┃7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配│1994年9月29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税犯罪┃ ┃ │合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日高检发贪检│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 ┃ │严厉打击涉税犯罪的通知 │字〔1994〕92│ ┃ ┃ │ │号 │ ┃ ┠─┼────────────┼──────┼──────────────────┨ ┃7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1994年10月28│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税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