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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答复 │ │ ┃ ┠─┼────────────┼──────┼──────────────────┨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 │1983年7月13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和专项斗争性┃ ┃ │《注意经济犯罪分子动态坚│日〔83〕高检│质,不再适用 ┃br / ┃ │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通│二函第8号 │ ┃ ┃ │知 │ │ ┃ ┠─┼────────────┼──────┼──────────────────┨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羁押│1983年7月28 │该批复与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相抵触,不 ┃ ┃ │的精神病人犯住院鉴定期间│日〔83〕高检│再适用 ┃ ┃ │是否算羁押期问题的批复 │研函第7号 │ ┃ ┠─┼────────────┼──────┼──────────────────┨ ┃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打击│1983年8月25 │该答复中的相关内容与检察官法等有关法┃ ┃ │刑事犯罪斗争中借调到检察│日〔83〕高检│律的规定不一致,不再适用 ┃ ┃ │机关帮助工作的干部是否可│人函第5号 │ ┃ ┃ │任法律职称等问题的答复 │ │ ┃ ┠─┼────────────┼──────┼──────────────────┨ ┃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全│1983年8月31 │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 │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监│日〔83〕高检│ ┃ ┃ │所检察工作的通知 │发(三)14号│ ┃ ┠─┼────────────┼──────┼──────────────────┨ ┃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二│1983年9月23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 ┃ │厅《关于查处盗伐滥伐森林│日〔83〕高检│ ┃br / ┃ │案件的情况和意见》的通知│二函第13号 │ ┃ ┠─┼────────────┼──────┼──────────────────┨ ┃1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 │1983年9月26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 ┃ │《各级检察院查处粮食系统│日〔83〕高检│ ┃br / ┃ │贪污犯罪案件的情况和今后│二函第12号 │ ┃br / ┃ │意见》的通知 │ │ ┃ ┠─┼────────────┼──────┼──────────────────┨ ┃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三│1983年10月10│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 ┃ │厅《当前打击重新犯罪活动│日〔83〕高检│ ┃br / ┃ │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 │三函第6号 │ ┃br / ┃ │题》的通知 │ │ ┃ ┠─┼────────────┼──────┼──────────────────┨ ┃1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抓│1983年10月21│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 ┃ │紧抓好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日〔83〕高检│ ┃ ┃ │动的通知 │发(二)22号│ ┃ ┠─┼────────────┼──────┼──────────────────┨ ┃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收容审│1983年12月20│该批复中的相关内容与刑事诉讼法等有关┃ ┃ │查人员的逃跑行为是否追诉│日〔83〕高检│法律规定相抵触,不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