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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处的通知 │〔1989〕第3 │ ┃ ┃ │ │号 │ ┃ ┠─┼────────────┼──────┼──────────────────┨ ┃3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1990年3月21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在刑事诉讼法中已有┃ ┃ │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日高检贪检发│规定 ┃ ┃ │贿赂、“侵权”、渎职等犯│字〔1990〕第│ ┃ ┃ │罪案件不使用收容审查的通│11号 │ ┃ ┃ │知 │ │ ┃ ┠─┼────────────┼──────┼──────────────────┨ ┃4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得以│1990年4月16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 ┃ │检察机关的名义为当地追款│日高检控申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br / ┃ │讨债的通知 │字〔1990〕第│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之中 ┃ ┃ │ │2号 │ ┃ ┠─┼────────────┼──────┼──────────────────┨ ┃4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 1990年6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案件已不属┃ ┃ │察院受理、查处重婚案件有│18日高检控申│检察机关管辖,该通知不再适用 ┃ ┃ │关问题的通知 │发字〔1990〕│ ┃ ┃ │ │第5号 │ ┃ ┠─┼────────────┼──────┼──────────────────┨ ┃4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1990年8月30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税犯罪┃ ┃ │关积极配合全国税收财务物│日高检发〔 │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 ┃ │价大检查依法严惩偷税抗税│1990〕23号 │ ┃ ┃ │犯罪的通知 │ │ ┃ ┠─┼────────────┼──────┼──────────────────┨ ┃43│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1990年10月26│该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法第238条、 ┃br / ┃ │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处“人质│日高检发法字│第239条中作出明确规定 ┃br / ┃ │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990〕1号 │ ┃br / ┃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 ┠─┼────────────┼──────┼──────────────────┨ ┃4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联防队│1990年11月7 │该批复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法第94条、第┃ ┃ │员能否构成刑讯逼供罪的犯│日高检发研字│247条中作出明确规定 ┃ ┃ │罪主体的批复 │〔1990〕8号 │ ┃ ┠─┼────────────┼──────┼──────────────────┨ ┃4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90年11月14│该条例已被1994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 ┃ │《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暂行│日高检发〔 │院《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纲要》代替 ┃ ┃ │条例》的通知 │1990〕39号 │ ┃ ┠─┼────────────┼──────┼──────────────────┨ ┃4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90年12月7 │该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2000年10月12┃ ┃ │《关于检察机关办理贪污、│日高检发〔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侦查┃br / ┃ │贿赂、“侵权”、渎职等案│1990〕40号 │协作的暂行规定》之中 ┃ ┃ │件时相互配合、协调工作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