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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办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日高检发贪字│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 ┃ │案件的通知 │〔1994〕99号│ ┃ ┠─┼────────────┼──────┼──────────────────┨ ┃8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1995年1月11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 ┃ │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日高检发贪检│辖,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在2001年4月18 ┃ ┃ │件的通知 │字〔1995〕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br / ┃ │ │号 │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 ┠─┼────────────┼──────┼──────────────────┨ ┃8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1995年3月7日│徇私舞弊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相关内容┃ ┃ │加强查办徇私舞弊案件工作│高检发法字〔│在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 ┃ │的通知 │1995〕1号 │ ┃ ┠─┼────────────┼──────┼──────────────────┨ ┃8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1995年3月24 │《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已┃ ┃ │行《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日高检发研字│被刑法明令废止,其相关内容在刑法中已┃br / ┃ │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1995〕3号 │有明确规定 ┃ ┠─┼────────────┼──────┼──────────────────┨ ┃8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1995年3月27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侵犯知识┃ ┃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高检发研字│产权犯罪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 ┃ │的通知 │〔1995〕4号 │ ┃ ┠─┼────────────┼──────┼──────────────────┨ ┃8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1995年4月8日│该批复与刑法第17条的规定相抵触,不再┃ ┃ │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破坏交│高检发研字〔│适用 ┃ ┃ │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1995〕5号 │ ┃ ┃ │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应否│ │ ┃ ┃ │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 │ ┃ ┠─┼────────────┼──────┼──────────────────┨ ┃8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1995年7月8日│《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 ┃ │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高检发研字〔│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刑法中,有关┃br / ┃ │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1995〕6号 │案件管辖问题已在刑事诉讼法中作出明确┃ ┃ │ │ │规定 ┃ ┠─┼────────────┼──────┼──────────────────┨ ┃8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95年7月18 │该方案是根据1995年7月1日施行的检察官┃ ┃ │《检察官法实施方案》│日高检发〔 │法制定的,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已于2001年┃ ┃ │的通知 │1995〕14号 │6月30日施行,该通知不再适用 ┃ ┠─┼────────────┼──────┼──────────────────┨ ┃8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1995年8月7日│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已规定初任检察官应当┃ ┃ │《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章程 │高检发政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初任检察员、助理检┃br / ┃ │(试行)》、《初任检察 │1995〕35号 │察员考试已经被国家司法考试所取代,该┃br / ┃ │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 │章程和办法不再适用 ┃br / ┃ │法》的通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