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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办法,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审批表 申请单位(全称) 所属区(县)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申请保安服务内容 申请报告(简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日 公安分(县)局保安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日 公安分(县)局审核意见 (公章) 审批人:年 月日 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日 市公安局 审批意见 (公章) 审批人:年 月日 附件二: 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全称) 详细地址 所属区(县) 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拟任法定代表人姓名 拟任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变更理由(简述) 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日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日 申请单位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日 公安分(县)局保安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日 公安分(县)局审核意见 (公章) 审批人:年 月日 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日 市公安局 审批意见 (公章) 审批人:年 月日 附件三: 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登记备案表 申请单位(全称) 办公所在地详细地址 办公所在地所属区(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保安员人数 保安员持证上岗人数 申请登记备案保安服务内容 申请报告(简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日 市公安局 审批意见 (公章) 审批人:年 月日 附件四: 保安服务公司现场核查表 申请单位(全称) 办公所在地详细地址 办公所在地所属区(县)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现场核查情况 序号 类别 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核查情况 确认 1 住所 办公场所 与提供保安服务规模相适应 2 实训场地 300平方米以上 3 专用装备库房 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 4 设施 电脑、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必备 5 机动车辆 与提供保安服务规模相适应 6 装备 橡胶保安棍、强光手电筒等防卫性装备 与保安员人数匹配 7 服装、标志等 符合规定并与保安员人数匹配 8 其他 住所、设施、装备 符合特殊规定并与提供的特殊保安服务相适应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核查人员签名: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核查人员应为2人(含)以上 附件五: 保安服务许可证 X公保服XXXXXXXX号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服务范围: 注册资本: 批准文号: 发证机关(印章) 发证日期:年月日 制作说明 1、许可证纸张正本为36×26 cm,字体为黑色,许可证名称及编号为小初和三号宋体,其他字体分别为一号仿宋;许可证副本为25×18 cm,本式,字体适当缩小。 2、许可证编号第一个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后面八位数字中,前四位是发证年份,后四位是发证顺序号,从0001开始。 3、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的,须加括号注明。 4、“服务范围”应填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或者区域秩序维护等。 5、注册资本有外国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资本的,须加括号注明。 6、“批准文号”应填省级公安机关内部批准文号。 7、“印章”盖发证省级公安机关印章。 附件六: 存根联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保安服务类型: 保安服务范围: 发证日期: 承办人: 证书编号: 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 编号: )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单位地址: 保安服务类型: 保安服务范围: 备案日期: 发证单位: 年 月 日 上海市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升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