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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规[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共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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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依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
  
  依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
  
  依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后方可在我市从事医疗活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10号 许可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一、行政许可内容
  
  对深圳辖区内的公共场所予以卫生许可。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第八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如下:
  
  1.旅店业应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第3.3及《住宿业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2.文化娱乐场所应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第2.3规定的要求;
  
  3.公共浴室应符合《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第3.2及《沐浴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4.理发店、美容店应符合《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第3.3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5.游泳场所应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第3.3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6.体育馆应符合《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第3.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应符合《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第2.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8.商场(店)、书店应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第2.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9.医院候诊室应符合《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1-1996)第2.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10.公共交通等候室应符合《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第3.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11.公共交通工具应符合《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第3.2规定的要求。
  
  变更地址、许可项目的许可条件同上。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变更、换证、补办、注销许可条件(不包括地址、许可项目的变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依据:本实施办法。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卫生审查),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生产、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原件1份);
  
  6.设计说明书中的卫生专篇(包括设计依据、主要卫生问题、卫生保健设施、措施及预期效果)(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涉及文化娱乐项目的,应提交市文化部门的立项批准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9.《深圳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10.本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验原件);
  
  11.在申请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时,还应提交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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