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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调查期内,虽然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的产能、产量、销量和销售收入等指标呈现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同期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表观消费量的增长幅度。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总体也呈下降趋势,2009年比2006年下降了5.86个百分点,产品期末库存逐年增加,2009年比2006年增长了168.85%。 调查期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比2006年下降了8.15%。虽然2007年以来同类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2009年比2007年下降了0.8%,但同期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却下降了1.72%,比同类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的下降幅度高0.92个百分点,表明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主要依靠旺盛的国内市场需求,大幅增加销售数量来增加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 另据调查, 2010年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产能、产量、销量比2009年有所增长,但由于2010年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继续下降,导致国内产业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远低于同期同类产品销量的增长幅度,2010年同类产品的税前利润比2009年也有所下降。上述证据表明,2010年及未来可预见期间内,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因此,由于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使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对国内的倾销行为受到一定的遏制,使得调查期及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国内产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2010年及未来可预见期间内,国内产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进一步表明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仍然处于初步恢复和发展阶段,容易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六、实质损害威胁 (一)累积评估的适当性 证据显示,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倾销幅度均不小于2%,进口量均超过中国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总进口量的3%,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而且被调查产品之间及被调查产品与同类产品之间在物理和技术特性、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用途、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产品可替代性、消费者和生产者评价等方面基本相同,在中国市场上存在相互竞争关系,而且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九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认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对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 经调查,美国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主要生产厂商有美国康宁公司、美国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和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欧盟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主要生产厂商有丹麦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菲布里奥蒂切苏德有限责任公司、德拉克通信法国集团公司、德拉克通信纤维有限公司,法国acome公司和德国j-fiber公司。美国康宁公司、丹麦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美国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菲布里奥蒂切苏德有限责任公司、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德拉克通信法国集团公司、德拉克通信纤维有限公司等7家国外(地区)生产者递交了《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法国acome公司和德国j-fiber公司没有提交《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但这两家公司的产能较小,占欧盟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总产能的比例不到5%。因此,调查机关认定,上述7家提交《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的企业数据可以代表美国和欧盟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的相关数据。 1.美国对中国出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数量总体呈快速上升趋势 证据显示,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美国对中国出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数量分别为155.51万芯公里、152.78万芯公里、371.28万芯公里和1388.06万芯公里。2007年比2006年下降1.75%,2008年比2007年增长143.01%,2009年比2008年增长273.86%。 2.欧盟对中国出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数量总体呈快速上升趋势 本案被诉企业丹麦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至2008年没有生产销售被调查产品。另外,德拉克通信法国集团公司和德拉克通信纤维有限公司同为德拉克b.v的子公司。因此,根据《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本案涉及欧盟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相关数据只披露相对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