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04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0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1.建设一批循环型工业示范园区。

  进一步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鼓励园区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逐级利用,并根据园区物流、能流需要,引入补链企业,完善产业生态链,最终实现园区资源消耗最小化和零排放,并鼓励有条件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一是在企业层次开展清洁生产,推动废物减量化和源头控制。

  二是发展静脉产业,推进废物循环代谢链形成。实施补链项目,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

  三是加强基础和集中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区域中水回用、污泥等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2.建设一批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

  推进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坚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业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是推进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含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促进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流失量、残留量下降,有效控制肥药对环境的污染。到2015年,建成肥药“双控”示范区75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可认定面积的60%。

  二是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治理。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点,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工程;建设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小区,使农村散养户逐步过渡到小区内规模养殖,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到2015年,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50个。

  三是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过腹还田、秸秆快速腐烂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和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养羊等技术;加大对畜禽粪便的综合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同时,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对各类农产品、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开发新的产品,大幅度提高其附加值。

  四是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生物链规律组织农业生产,延长产业链,将绿色理念置入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种子选育、作物栽培、保水施肥、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十二五”期间,着力抓好“种植-养殖-加工-运销配套”一体化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形成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的“生态种植业-生态饲料加工-生态养殖业-有机肥料-生态种植业”的循环产业链。

  3.建设一批循环型示范企业。

  继续以电力、化工、造纸、印染、纺织、医药、建材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管理体系,鼓励用能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开展能源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依靠科技进步,降低资源消耗,实现水、能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是推进企业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防止和治理污染,实现污染物总量和排放浓度双达标。

  三是运用高新技术,淘汰、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进一步推进锅炉改造工程,规划到2012年,全面完成4吨/时(含)以上的工业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改造;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再利用的技术工艺、材料或零部件,推进绿色产品设计和生产。

  4.建设一批“四节”示范工程。

  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通过节约型社会建设,使万元生产总值的能耗、水耗、地耗及材耗明显下降,到2015年新建成50个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

  一是主动调整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企业产品结构,突出主导产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推进循环型企业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的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重点加强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研究与试验、共性技术攻关等,推广应用一批现有的成熟的技术、工艺和产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