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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水环境质量呈好转趋势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表水水质呈逐年好转趋势。主要考核的10条河流的24个监测断面,其中11个断面水质逐年好转,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逐年下降,河流综合污染指数相比“十五”末期大幅下降,2010年比2005年降幅达65.38%。连续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河流污染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见表1-1。 表1-1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河流污染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
五年来,排污渠系的4个断面水质全部为劣ⅴ类水质,但污染程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污染指数比2005年下降了62.85%,污染程度逐年减轻。“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排污渠系综合污染指数见表1-2。 表1-2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排污渠系综合污染指数
“十一五”期间,通过开展新河、氵皂河、太平河三河专项整治,关闭淘汰造纸企业41家,提前两年完成西安市政府制定的“十一五”造纸企业关闭目标。211家工业企业完成和完善了污水处理工程,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3%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67.24%增加至79.50%,增幅达12.26%;工业废水排水量逐年下降,“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企业工业用水和废水排放情况见表1-3。 表1-3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企业工业用水和废水排放情况
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力不断增强。在2006年以前,西安市只有邓家村和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仅为27万吨/日;到“十一五”末西安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1.6万吨/日,“十一五”期间增加污水处理能力94.6万吨/日,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6倍。西安市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16万吨/日,其中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5万吨/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和第三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完成了1800余家餐饮污水和16所大学园区生活污水的专项整治工作。“十一五”期间西安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见表1-4。 表1-4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统计表
(三)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逐年增加,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均达到300天以上。“十一五”期间西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见图1-1。(略) 通过不断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西安市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办法》,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提高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了全面禁烧。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锅炉脱硫工程,控制so2排放总量,全市环境空气中的pm10和so2浓度呈下降趋势。pm10的年均浓度值由2005年的0.129mg/m3下降至2010年的0.126mg/m3,下降2.33%,但仍略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值0.10mg/m3;so2年均浓度均由2005年的0.044mg/m3下降至2010年的0.043mg/m3,下降2.27%,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值0.06mg/m3;no2年均浓度值由2005年的0.032mg/m3上升至2010年的0.045mg/m3,但仍低于二级标准值0.08mg/m3。“十一五”期间西安市主要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变化趋势见图1-2。(略) 煤烟型污染防治效果显著。通过加大全市小型燃煤锅炉拆改力度,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工业污染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使粉尘、烟尘的排放量逐年下降。“十一五”期间西安市工业企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见表1-5。
表1-5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工业企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四)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五”期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呈下降趋势;随着道路车流量逐年增加,交通干线噪声值略呈上升趋势。总体而言,“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的综合治理,城市噪声污染状况基本得到控制。 (五)固废管理全面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成投入使用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和岳旗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临潼区、阎良区和高陵县建成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户县、周至县和蓝田县正在积极筹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西安市城九区“十一五”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40%。 西安市工业固体废物基本被综合利用,全市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7.71%,剩余部分均被存贮及处置,达到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共建成危险废物处置点6个,危险废物得到了安全处置,无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问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运行正常;推行危险废物台帐试点工作,启动固体废物网络动态申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运行平稳,安全处置率始终保持在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