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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45号
【颁布时间】 2011-09-01
【实施时间】 2011-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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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环境监管,坚持全过程预防,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建设边破坏的状况,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完善环保法规,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推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指导,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

  科技创新,环境友好。坚持科技创新,破解技术瓶颈,提高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新路子,实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友好。

  三、规划体系

  “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将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重要突破口,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改善民生。

  “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充分考虑纵向和横向的衔接问题,将与相关领域规划的衔接和对区县规划的指导作为重要内容,实现我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7个环保子规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以指导“十二五”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子规划和工作方案有:《西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和《西安市“十二五”环保信息建设规划》。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监管,基本解决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消灭劣ⅴ类,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初步遏制,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升,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

  (二)2015年末主要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到2015年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8.4%、12.2%、7.9%和9.9%以上。

  2.环境质量指标

  ① 水环境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地表水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稳定保持在ⅴ类水质标准。

  --渭河干流国控和省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消灭劣ⅴ类。渭河主要支流(黑河、涝河、沣河、新河、(氵+皂)河、浐灞河、临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

  ② 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0年削减10%,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③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db。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db。

  ④ 生态环境

  --受保护国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较2010年有所增加,推进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

  --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300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

  ⑤ 辐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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