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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45号
【颁布时间】 2011-09-01
【实施时间】 2011-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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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与辐射管理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辐射环境管理能够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要求,理顺了监管关系,摸清了底数,全市共有涉源单位109家,放射源1180枚。登记射线装置工作单位226家,共有各类射线装置660台,并完成了辐射许可证的申领及闲置放射源的收贮工作,并对50家单位275枚闲置放射源进行了安全收贮;2008年启动辐射环境监测工作,2010年通过国家资质认证,辐射环境监测稳步推进。

  (七)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1.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2008年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2009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2010年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西安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通过环保部验收,阎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规划通过省级评审。

  实施大水大绿工程。城市生态水面积达到4.5万亩,新增绿地面积1804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49平方米。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成果丰硕。截至2010年底,我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镇9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区2个、生态镇4个、生态村3个;市级生态镇40个、生态村87个。

  西安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受保护区面积覆盖率达到17.90%。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机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管护情况良好。

  2.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西安市完成投资8.52亿元,累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60处,涉及行政村1400个左右,解决了164.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人口比例达到80%左右,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5%。目前已在7个区县建成了水质监测中心。

  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截至2010年底,临潼、长安、阎良、高陵、户县、周至县、蓝田县等地共建成县级污水处理厂7家,投资合计约4亿元;全市建成4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截至2010年底,全市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56个,占总数的30.8%;建成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个,分别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辖区内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70%以上;全市郊三区及四县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占53.6%(不含城镇建成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7732个,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厕率32.14%。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建设步伐逐步加快。2008年西安市政府颁布实施《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全面开展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启动运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示范点,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九)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环境保护投资256.87亿元,平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为2.27%。环境保护投入的不断加大,有效地保障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程设施建设,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五年来全市环境保护投资情况见表1-6。

  

  表1-6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年份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294596.40

398050.33

650173.36

531899.18

693928.80

gdp(亿元)

1538.94

1856.63

2318.14

2724.08

3241.49

环保投资占gdp百分比(%)

2.03

2.26

2.97

1.96

2.14



  

  (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1.不断推进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全市环保系统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环境执法水平等都得到较大的提升,由原来的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实现了环境管理新跨越。

  2.从源头上严把新污染入口关,依法强化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否定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55个,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在交通、城市集中供热、水利、能源、化工等大型工程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行施工期环境监理,有力保障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3.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严查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平稳关闭、逼退41家造纸企业,关闭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小电镀、小印染、土炼油等污染企业1024家;组织开展西郊工业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年均受理群众环保投诉15000余件,查处结案率99%以上,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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