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工业企业噪声防治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杂矛盾;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难以治理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搬迁。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生活垃圾处置 推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用,实现减量化。大力开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置利用率;加强主城区和各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规范固体废弃物申报程序;鼓励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改进工艺,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的产生量;鼓励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3.危险废物处置 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保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运行,防止二次污染产生;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企业的监管,保持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4.污泥处置 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及处置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实际处置情况;加强监管,还旧账,不欠新账,提高污泥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置率;鼓励和支持开展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建立新的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及开发新的综合利用技术。 (六)辐射环境污染防治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加强辐射应急能力的建设;健全基层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提升辐射环境监管水平,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注重生态保护,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一)加强秦岭生态功能区保护 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科学编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明确秦岭西安段保护功能区划分和目标任务,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推进秦岭西安段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对秦岭生态保护实施综合管理,保障秦岭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区环境安全;加大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强化农村环保工作,逐步建立多元化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出台西安市农村“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办法,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奖励资金;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为保障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安全,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完善水源地保护工程设施,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机制;设立饮用水源保护标牌、界桩及警示标志,明确保护目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抓好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源水质情况,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标准。 (四)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 优化农村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编制《西安市“十二五”农村环保规划》,加快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加强对旅游区域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五)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纳入到《西安市“十二五”农村环保规划》中,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通过实施沼气、生产有机肥、无害化粪便还田等综合措施,重点使规模化养殖场实现养殖废弃物和排放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对养殖场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超标排污的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六)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