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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8号
【颁布时间】 2012-01-16
【实施时间】 2012-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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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养殖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加速发展畜牧业。大力实施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工程,以畜牧产业升级工程、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程为突破口,强化畜禽品种和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养殖,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优化养殖结构。以提升品质为重点,继续实施新增2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巩固和发展生猪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小家畜禽;不断提高畜禽良种比重,猪三元杂交面达75% 以上,禽兔良种面达到90% 以上,羊的良种及杂交面达90% 以上,牛的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达50% 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突出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示范内容,加快发展现代养殖小区,打造优势畜禽产品集中产区。全面完成 6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建设适度规模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000个,其中生猪养殖小区(场)6500个,奶牛养殖小区(场)1000个,鸡、羊、兔、水禽、牦牛等养殖小区 2500个,力争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5-20个百分点,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占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总量的50% 以上。到 2016年,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65 元,比 2010 年增加 360 元,增幅71.3% 。

  (三)突出特色林产业和林业立体经济,加快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产业。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加工业、绿色富民产业等发展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产业。一是抓好特色林产业发展。把现代林业基地发展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平原丘陵区、盆周南部山区、盆周北部山区、川西南山区为重点区域,抓好短周期木质原料林、竹林、生物质能源及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和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到2016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2200万亩。在嘉陵江(中段)、涪江(中下段)、岷江(中段)、青衣江、安宁河、长江干流区以及秦巴山区、龙门山区、大小凉山地区、沙鲁里山南端、金沙江河谷地区建成特色优势明显、百万亩以上的林产业基地带15个。二是抓好林业立体经济发展。重点引导林农以林粮、林菌、林药、林茶、林禽、林畜等多种经济模式提高林地效益,到 2016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2000万亩,林下养禽年出栏数突破1000万只、养畜突破 100万头。到2016年,林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元,比 2010年增加 58元,增幅138.1% 。

  (四)加快基地建设,大力推行稻田养鱼,着力发展水产业。以开展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水产业。一是推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重点推进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和池塘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养殖,规模化培育 7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完成1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同时在饮用水源水库开展生态养殖,生产质优价高的商品鱼。二是大力发展稻田养鱼。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稻田养殖模式,着力推广稻鱼共生型稻田养鱼,重点发展“稻鳅”、“稻蛙”模式,促进稻田养鱼在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全面推行。加强适养稻田改造和技术推广,引导推行利用冬水田规模化养殖。到2016年,水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0元,比2010年增加16元,增幅25.0% 。

  (五)优化培训结构和就业结构,巩固发展劳务产业。一是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为重点对象,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2011-2016年间,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二是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依托小城镇建设、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建设的劳动力需求以及本地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用工需求,促进就地转移就业。利用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的发展,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拓展农村存量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的就业空间。三是继续巩固并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在现有五大省外劳务基地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劳务市场,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20万。四是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达2300万人,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000元,比2010年增加2742元,增幅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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