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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政府责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建设和能力建设经费投入,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妇女保健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配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诊治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3.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7.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大力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和义务。 8.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9.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医疗保健、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均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范围。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0.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加强大众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要增加适宜妇女健身的活动设施,2015年前,城市70%的社区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020年前,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城市社区增加到80%。广泛组织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增强妇女身体素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1.关注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增加残疾事业投资,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发展。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5%(中期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中期达到99%),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中期达到9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中期达到37%),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