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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协力推进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办理环保实事,不断改善饮用水、地表水、空气、土壤、生态等要素环境质量,逐步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战略目标。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到2015年,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初见成效。 (四)规划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6万吨、1.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分别控制在36.9万吨、39.8万吨以内,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河干流国控出境断面水质类别稳定控制在ⅲ类,黄河干流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其他地级市达到8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达到标准要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天然本底水平。 --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5%,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600个,覆盖面达到70%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严格防控危险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效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不超过2007年水平;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健全。自治区、市、重点县(市)三级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信息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自治区、市二级环境应急、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0%,基本建成完备的环境执法体系、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有力的科技及人才支撑体系,实现乡级能报告、县级能执法、市级能应急、区级能预警。
三、统筹区域分类管理 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实行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形成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环境保护区域。 (一)提升沿黄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沿黄特色小镇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加强黄河干支流水环境保护及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指导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应用高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装备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6大传统产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控制采暖期煤烟型大气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