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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原料、工艺、产品方案,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加强产业间、企业间循环互补链接,密切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实现生产废物变为生产资料。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业化发展战略,建立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综合利用的政策机制,形成园区废物循环和再生利用体系。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惠农、中宁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矸石电厂、墙体材料、高档建筑微晶玻璃、轻质陶粒、白炭黑和铝等综合利用项目,重点解决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尾矿、污水处理厂污泥等污染问题。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5%,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5%。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鼓励垃圾分类收运。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及场所。推进垃圾渗滤液污染处置工程和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减少生活固废排放。逐步完善电子废弃物拆解监管机制,规范拆解企业的运营管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数据信息系统。到2015年,建设垃圾填埋场3座、渗滤液处理厂19座、餐厨垃圾处理厂5座、中小型垃圾转运站245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更新。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粮食主产区、蔬菜基地、葡萄种植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加密监测、跟踪监测,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凡对敏感区有影响的企业一律搬迁。开展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开展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试点。 (七)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管理机制,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结合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坚持保护优先与自然修复为主,以荒漠化防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构建六盘山水源涵养和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屏障、贺兰山防风防沙生态屏障、中部干旱带和宁夏平原绿洲生态带为骨架的“两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北部引黄灌区以农田、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为核心,重点完善农田林网、湿地保护和贺兰山东麓防护林体系;中部干旱带以防沙治沙为核心,继续实施封山禁牧和退牧还草,恢复退化草场植被,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南部山区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为核心,巩固、提升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成果。 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扩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与面积,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启动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推动自然保护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完成国家生物多样性评价项目,制定全区主要物种资源保护规划和保护实施方案,启动全区物种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恢复示范区,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建设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科普教育与生态示范基地。 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指标、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落实创建资金,积极开展“以创促治”和“以奖促建”工作,形成村、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县区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到2015年,建成自治区级生态村100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示范县(市、区)2个-3个,绿色社区20个、绿色学校90所、环境友好型企业40家。 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旅游、矿山等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法规,加强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作用。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等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动态监测,抓紧矿山环境的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规范企业资源开发建设与运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