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05-08
【实施时间】 2009-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9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
  
  式样一
  
  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
  
  ┃工程名称 ┃┃预计开工时间 ┃ ┃
  
  ┣━━━━━━━╋━━━━━━━━━━━━━━╋━━━━━━━╋━━━━━━━━━━━━━━━━━━━┫
  
  ┃工程地址 ┃┃预计竣工时间 ┃ ┃
  
  ┣━━━━━━━╋━━━━━━━┳━━━━━━╋━━━━━━━╋━━━━━━━━━━━━━━━━━━━┫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 ┃
  
  ┣━━━━━━━╋━━━━━━━╋━━━━━━╋━━━━━━━╋━━━━━━━━━━━━━━━━━━━┫
  
  ┃ 设计单位┃ ┃┃ ┃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 ┃
  
  ┣━━━┳━━━╋━━━━━━━┻━━━━━━┻━━━━━━━┻━━━━━━━━━━━━━━━━━━━┫
  
  ┃ ┃ ┃1.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 歌舞厅 录像厅 放映厅 卡拉ok厅 夜总  ┃
  
  ┃ ┃ ┃会 游艺厅 桑拿浴室 网吧 酒吧 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 ┃
  
  ┃ ┃ ┃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 ┃
  
  ┃ ┃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 托儿所的儿童用房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 ┃
  
  ┃ ┃ 大 ┃游乐厅 其它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养老院 福利院 医院的病房楼 疗养院的病房楼 ┃
  
  ┃ ┃ 型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中小学校的食堂 学校的集体宿舍 劳动 ┃
  
  ┃ ┃ 人 ┃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 ┃ 员 ┃3.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 影剧院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营业性室内健 ┃
  
  ┃ ┃ 密 ┃┃
  
  ┃ ┃ 集 ┃身场馆 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 医院的门诊楼 大学的教学楼 大学的图书馆 大学 ┃
  
  ┃ ┃ 场 ┃的食堂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寺庙 教堂 ┃
  
  ┃ ┃ 所 ┃┃
  
  ┃ ┃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 宾馆 饭店 商场 市场 ┃
  
  ┃ 使 ┃ ┃5.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 民用机场航站楼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 ┃
  
  ┃ 用 ┃ ┃┃
  
  ┃ 性 ┃ ┃候船厅 ┃
  
  ┃ 质 ┃ ┃6.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 体育场馆 会堂 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 博 ┃
  
  ┃ ┃ ┃物馆的展示厅┃
  
  ┃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