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05-08
【实施时间】 2009-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9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设 ┃水喷雾灭火系统 ┃┃ ┃┃
  
  ┃施 ┃ ┃┃ ┃水泵接合器┃
  
  ┃┣━━━━━━━━━━━╋━━━━━━━━━━━━━━━━━━━━╋━━━━━━━━━╋━━━━━━━━┫
  
  ┃┃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灭火器┃
  
  ┃┣━━━━━━━━━━━╋━━━━━━━━━━━━━━━━━━━━╋━━━━━━━━━╋━━━━━━━━┫
  
  ┃┃气体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 ┃
  
  ┃┣━━━━━━━━━━━╋━━━━━━━━━━━━━━━━━━━━╋━━━━━━━━━┻━━━━━━━━┫
  
  ┃┃干粉灭火系统┃┃其他:┃
  
  ┃┣━━━━━━━━━━━╋━━━━━━━━━━━━━━━━━━━━┫┃
  
  ┃┃防烟排烟设施┃┃┃
  
  ┣━━┻━━━━━━━━━━━┻━━━━━━━━━━━━━━━━━━━━┻━━━━━━━━━━━━━━━━━━┫
  
  ┃工程简要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
  
  ┃使用功能 ┃ ┃建筑结构 ┃ ┃建筑层数 ┃┃
  
  ┣━━━━━╋━━━━━━━━━━━╋━━━━━╋━━━╋━━━━━╋━━━━━━┫
  
  ┃原有用途 ┃ ┃装修面积 ┃ ┃装修层数 ┃┃
  
  ┣━━━━━┻━━┳━━━━━━┳━┻━━━━━┻━┳━┻━━━┳━┻━━━━━━┫
  
  ┃装修材料分类┃ 装修部位 ┃材料名称 ┃面积 ┃ 燃烧性能等级 ┃
  
  ┣━━━━━━━━╋━━━━━━╋━━━━━━━━━╋━━━━━╋━━━━━━━━┫
  
  ┃ 顶棚装修材料 ┃┃ ┃ ┃┃
  
  ┣━━━━━━━━╋━━━━━━╋━━━━━━━━━╋━━━━━╋━━━━━━━━┫
  
  ┃ 墙面装修材料 ┃┃ ┃ ┃┃
  
  ┣━━━━━━━━╋━━━━━━╋━━━━━━━━━╋━━━━━╋━━━━━━━━┫
  
  ┃ 地面装修材料 ┃┃ ┃ ┃┃
  
  ┣━━━━━━━━╋━━━━━━╋━━━━━━━━━╋━━━━━╋━━━━━━━━┫
  
  ┃ 房间隔断材料 ┃┃ ┃ ┃┃
  
  ┣━━━━━━━━╋━━━━━━╋━━━━━━━━━╋━━━━━╋━━━━━━━━┫
  
  ┃ 固定家俱 ┃┃ ┃ ┃┃
  
  ┣━━━━━━━━╋━━━━━━╋━━━━━━━━━╋━━━━━╋━━━━━━━━┫
  
  ┃ 装饰织物 ┃┃ ┃ ┃┃
  
  ┣━━━━━━━━╋━━━━━━╋━━━━━━━━━╋━━━━━╋━━━━━━━━┫
  
  ┃其他装饰材料┃┃ ┃ ┃┃
  
  ┗━━━━━━━━┻━━━━━━┻━━━━━━━━━┻━━━━━┻━━━━━━━━┛
  
  

  
  式样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公消[ ]凭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单位申报的_______________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6.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经审查,申报材料符合/不符合规定,予以/不予受理。需要补正上列第___________项材料。
  
  审核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报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公消审[ ]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正文载明下列内容:
  
  1.建设工程的名称、使用性质、建设规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