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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管函[201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6
【实施时间】 2010-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4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4-1-3 是否制定了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

  1.是最新发布年份年

  2.正在制定,尚未发布

  3.否(跳至4-1-4)

  是单独制定还是包含在区域卫生规划中或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

  1.单独制定

  2.包含在区域卫生规划中或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

  

  4-1-4是否采取各种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迁建、整合、转型等)

  1.是2.否(跳至4-1-5)

  其中:新建公立医院数家

  改扩建公立医院数家

  迁建公立医院数家

  整合公立医院数家

  转型公立医院数家

  其中,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家

  转为慢性病医疗护理机构数  家

  改制公立医院数家(询问4-1-7、4-1-8、4-1-9)

  其他形式和数量(请填写具体形式和相应的数量)

  

  4-1-5 是否在郊区、新区、卫星城区等区域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1.是2.否(跳至4-1-6)

  其中:新建公立医院数家

  改扩建公立医院数家

  迁建公立医院数家

  

  4-1-6 是否加强以下领域的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1.是2.否(跳至4-1-7)

  其中:儿科: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产科: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精神科: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老年病科: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康复科: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其他领域和形式(请填写具体形式):

  ,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1.单独设立医院  2.加强现有医院的能力建设

  

  4-1-7 在已经改制的公立医院中

  国有资产全部退出的公立医院数 家

  国有资产参股的公立医院数 家

  国有资产控股的公立医院数 家

  

  4-1-8 改制重组后医院的性质?

  1.非营利性家

  2.营利性家

  3.经营性质尚不明确家

  

  4-1-9 已改制的公立医院中参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医院数量  家,

  请按格式写明医院情况:

  (格式:医院名称,股权分配情况,医院级别)

  (1);

  (2);

  (3)。

  

  4-1-10 组建的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其中,紧密型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多法人并列型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附设分支机构型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附设二级法人机构型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托管型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松散型(合作协议)医疗(医院)集团数 个

  组建医疗联合体数  个

  

  4-1-11 是否建立公立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1.是2.否(跳至4-1-12)

  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公立医院数  家

  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的公立医院数  家

  是否统一设立影像检查中心:1.是2.否

  是否统一设立检验中心:1.是2.否

  是否实现区域内医院信息的互联共享:1.是2.否

  

  4-1-12 是否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1.是2.否(跳至4-1-13)

  实行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的公立医院数 家

  辐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家

  (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家)

  其中: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公立医院数 家

  实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管的公立医院数  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公立医院附设二级法人的公立医院数  家

  直接院办院管(分支机构)的公立医院数  家

  4-1-13 实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三级公立医院数家

  支援的县级医院总数家

  直接支援的乡镇卫生院总数  家

  

  4-1-14 实施国家县医院标准化建设的县级医院数家

  

  4-2-1是否成立了专门承担政府办医职责的市级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如医院管理中心、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等)?

  1.是,具体名称是:;

  2.否(跳至4-3-1)。

  

  4-2-2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性质

   1.行政机构;

   2.政府特设机构;

   3.事业单位(全额;差额);

   4.其他,请注明: 。

  

  4-2-3 公立医院管理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关系

   1.市政府协调议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是成员单位及执行机构(办公室);

   2.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

   3.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设机构但相对独立;

   4.独立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直属于市政府

  隶属于国资委或与国资委合署办公

   5.其他关系,请注明: (如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担任理事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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