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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管函[201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6
【实施时间】 2010-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4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院长和医务人员调查表(表5-1、表5-2)

  将调查表返还给相应机构的填表人,指出表中的有关错误(遗漏、逻辑问题等),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及时返回调查质量核查小组。

  4.抽取5%的调查表,由质量核查员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对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的重点内容进行重新询问,并将复合调查结果与原调查表的结果进行核对,计算符合率。符合率应不低于90%。否则,则视为废表,需要抽取新的患者,进行补充调查。门诊患者补充调查应在与原患者调查同一时间进行。

  

  五、资料整理阶段的质量控制

  1.统一建立数据库,选择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且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数据录入人员,并对他们进行有关数据录入知识和方法的培训,统一进行数据录入。

  2.采用双录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录入

  3.采用区间逻辑性检错和关系逻辑性检错的方法,对所录入的数据随时进行检错,发现问题后应核对原始记录,并及时进行更正。

  

  附4-1

  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拒访记录表

  

  

序号

调查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或身份

户籍所在地(省/市)

就诊原因

拒绝调查原因

备注

月/日

时:分

 

 

 



  

  填表说明:

  1.尽可能记录拒访患者的全部信息。如果难以获得全部信息,请记录调查时间、患者性别、估计的年龄以及拒绝调查原因等信息。

  2.职业或身份:请记录拒访者是“在业”,还是“离退休”、“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无业或失业”,如果在业,请记录其职业,包括农民。

  3.就诊原因(1)患急性病、身体不适;(2)患病到医院开药;(3)为他人到医院开;(4)其他(请用文字注明)。

  4.拒绝调查原因:(1)没时间;(2)嫌麻烦;(3)觉得没用处;(4)不希望暴露隐私;(5)其他(请用文字填写)。

  

  附4-2

  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拒访记录表

  

  

序号

调查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或身份

户籍所在地(省/市)

住院诊断

病历号

拒绝调查原因

备注

 

月/日

时:分

 

 

 



  

  填表说明:

  1.尽可能记录拒访患者的全部信息。

  2.职业或身份:请记录拒访者是“在业”,还是“离退休”、“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无业或失业”,如果在业,请记录其职业,包括农民。

  3.拒绝调查原因:(1)没时间;(2)嫌麻烦;(3)觉得没用处;(4)不希望暴露隐私;(5)其他(请用文字填写)。

  

  附5

  疾病分类--编码表
   编码.疾病名称
   a. 传染病计
   a01. 伤寒和付伤寒
   a02. 细菌性食物中毒
   a03. 痢疾
   a04. 甲型肝炎
   a05. 其他肠道传染病
   a06. 结核病
   a07. 破伤风
   a08. 败血症
   a09. 麻疹
   a10. 流行性乙型脑炎
   a11. 流行性出血热
   a12. 乙型肝炎
   a13. 钩端螺旋体病
   a14. 非典型肺炎
   a15. 其他非肠道传染病
  b.  寄生虫病计
   b01. 疟疾
   b02. 血吸虫病
   b03. 其他寄生虫病
  c. 恶性肿瘤计
   c01. 鼻咽恶性肿瘤
   c02. 食管恶性肿瘤
   c03. 胃恶性肿瘤
   c04. 结肠恶性肿瘤
   c05. 直肠和肛门恶性肿瘤
   c06. 肝恶性肿瘤
   c07. 胰恶性肿瘤
   c08. 气管.支气管和肺恶性肿瘤
   c09. 乳房恶性肿瘤
   c10. 子宫恶性肿瘤
   c11. 白血病
   c12. 其他恶性肿瘤
  d. 良性、原位及动态未定肿瘤计
   d01. 子宫良性肿瘤
   d02. 脑良性肿瘤
   d03. 其他良性肿瘤
   d04. 原位肿瘤
   d05. 动态未定或动态未知的肿瘤计
  e.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及免疫疾病
   e01. 甲状腺功能亢进
   e02. 糖尿病
   e03. 营养缺乏或不良
   e04. 内:佝偻病
   e05. 肥胖和其他营养过度
   e06. 其他内、营、代和免疫疾病
  f.血液和造血器官疾病计
   f01. 贫血
   f02. 其他血液和造血器官疾病
  g. 精神病小计
   g01. 老年,老年前期器质性精神病
   g02. 精神分裂症
   g03. 抑郁症
   g04. 其他精神障碍
    h. 神经系病计
   h01. 脑膜炎
   h02. 癫痫
   h03. 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炎
   h04. 帕金森病
   h05. 其他神经系疾患
    i.眼及附器疾病计
   i01. 青光眼
   i02. 白内障
   i03. 角膜疾病计
   i04. 其他眼及附器疾病
    j. 耳和乳突疾病计
   j01. 中耳炎和乳突炎
   j02. 其他耳和乳突疾病
    k. 循环系统疾病小计
   k01. 急性风湿热
   k02.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k03. 心绞痛
   k04. 急性心肌梗死
   k05. 其他缺血性心脏病
   k06. 肺源性心脏病
   k07. 其他类型心脏病
   k08. 高血压病
   k09. 脑血管病
   k10. 下肢静脉曲张
   k11. 其他循环系统疾病
  l.呼吸系统疾病小计
   l01. 急性鼻咽炎(普通感冒)
   l02. 急性咽、喉、扁桃体和气管等上呼吸道感染
   l03. 流行性感冒
   l04. 肺炎
   l05. 慢性咽、喉炎
   l06. 肺气肿
   l07. 其他慢性非阻塞性肺病(copd,含慢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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