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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人社厅发[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八、享受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有享受以上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执行。
  
  九、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十、单位网址:www.sxtcm.com/dszyy
  
  联系人:卞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34138262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8: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人员简章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卫生厅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医疗卫生人员,具体专业、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高级、急需特殊岗位在职人员须具备硕士学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该院人事科。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9日。
  
  报名事宜如下:
  
  (1)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根据所报岗位需提交本人的简历、相关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合格证、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特殊岗位上岗资格证、身份证、2寸红底近照两张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审核,同时填写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后两日登录《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所报专业。
  
  (4)考试时间和具体对考试的要求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安排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请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进行查询。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招聘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七、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进行考核面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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