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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人社厅发[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8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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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皮肤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眼科
  
  硕士
  
  1名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执业资格.
  
  
  
  耳鼻喉科
  
  硕士
  
  2名
  
  中西医结合专 ,业有执业资格.
  
  
  
  内科
  
  硕士
  
  2名
  
  中医专业1人,西医1人 ,有执业资格.
  
  
  
  老年病
  
  硕士
  
  1名
  
  西医专业, 有执业资格.
  
  
  
  
  
  
  
  
  
  
  
  
  
  合计
  
  
  
  23人
  
  
  
  附件9:
  
  2009年度山西省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及会议主要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及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及协调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与从事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年度只招聘与医学专业相关的岗位,除护理专业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外,其它专业均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学类及相关人员应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人员应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山西卫生网省中医院网站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需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29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我院人事科(办公楼九层)
  
  联系电话:0351---4668296
  
  联 系 人:张女士
  
  凡欲报名参加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证件由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四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要依据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核发准考证。参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和材料。一经发现材料不真实者,将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笔试
  
  1、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占总成绩的30%。
  
  2、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成绩加分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学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待遇: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人员,报名时需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即可加分。
  
  (五)面试
  
  1、将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山西卫生网、省中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到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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