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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卫生厅和人社厅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考试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各单位报名表应设有加分人员栏目,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通知各单位执行。 六、招聘组织机构 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成立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招聘单位也要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由院(所)负责同志及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及相关业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招聘人员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问题,都须集体研究商定,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要主动接受招聘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各招聘事业单位要建立“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并报省人社厅、卫生厅备案,公开招聘专家库的成员原则上由高级职称专家组成,面试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选取。 七、招聘工作纪律 各单位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要对直属单位招聘工作进行监管。招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 1 、山西博爱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3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4 、山西省人民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5 、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研究所)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6 、山西省眼科医院2009招聘人员方案 7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8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9 、山西省中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0、山西省肿瘤医院研究所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1、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2、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3、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4、山西中医学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15、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2009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附件1: 山西博爱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现制订我院具体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我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科室主任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院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人员组成。 公开招聘的重要问题,采取集体研究商定,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公开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原则上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由我院申报,经省卫生厅考核同意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我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审批下达的年度录用招聘计划为20名。招聘方案经省卫生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我院网站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和组织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在我院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