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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省军区:组织协调驻粤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33)省武警总队:组织部署驻粤武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困群众。 (34)省粤电集团:负责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障所辖水库的安全运行;加强对所辖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巡查防护,及时报告险情;执行省防总下达的调度指令,配合各级三防部门做好所辖大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35)省交通集团:协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管辖内公路保畅通工作。 (36)广东物资集团: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灾抢险物资。 (37)广州铁路集团:保障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快抢通水毁铁路;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 (38)广东电网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用电需要;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39)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及时组织调配抢险救灾油料的供应。 3 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水旱风冻应急响应等级按相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防冻应急响应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和一般(ⅳ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3.1 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3.1.1 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等某一流域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西江、北江同时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武江、浈江、连江、梅江、汀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九洲江、练江等两个及以上流域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3)北江大堤、省十大堤围、顺德第一联围等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 (4)大型水库及国家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 (5)根据气象预报,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地级以上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为严重的城市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地铁)、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3.1.2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等某一流域发生50年-100年一遇洪水;或西江、北江同时发生20年-50年一遇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武江、浈江、连江、梅江、汀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九洲江、练江等某一流域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多个流域发生50年-100年一遇洪水; (3)保护地级以上城市或保护5万亩耕地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 (4)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 (5)根据气象预报,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地级以上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县级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其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 3.1.3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1)北江、西江、东江、韩江、汀江、漠阳江、鉴江、榕江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等某一流域发生20年-50年一遇洪水; (2)新丰江、西枝江、罗定江、贺江、武江、浈江、连江、绥江、潭江、增江、梅江、九洲江、练江等某一流域发生50年-100年一遇洪水,或多个流域发生20年-50年一遇洪水; (3)保护县级城市或保护1万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 (4)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坝; (5)根据气象预报,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发生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6)县级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中心城镇可能发生极为严重的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