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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0-27
【实施时间】 2011-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9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等六个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在品牌营销方面,充分发挥北京在中医药领域的品牌优势,弘扬中医文化,坚持中医与中药相结合、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以医带药、医药互动、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创新营销理念,拓展营销渠道,加快名优中药品种的市场推广和培育,重视在预防、保健等领域的市场开发。

  (三)以突破创新实现生物制药快速发展

  在生物技术药物方面,重点突破高通量的基因克隆表达技术、蛋白质改构和修饰技术、抗体人源化技术、大规模细胞培养与纯化技术等产业化关键技术。鼓励开发用于重大疾病和多发性疾病治疗的重组蛋白质多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核酸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支持研究开发生物活性高、稳定性好、半衰期长、给药方便的新型生物制剂。

  在新型疫苗方面,推动关键技术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疫苗产品整体质量和国际竞争力。鼓励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改进提升现有疫苗产品,支持研制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蛋白结合疫苗、新型佐剂疫苗、治疗性疫苗等新型疫苗品种。重点开发和培育手足口病疫苗、宫颈癌疫苗、结核疫苗、戊型肝炎疫苗等一批新型疫苗产品。

  (四)以整合创新推动医疗器械多元发展

  整合北京在生命科学、新材料、电子信息、精密仪器等领域的技术与产业资源,巩固北京在数字医学影像、肿瘤诊疗、生物医学材料、诊断试剂等领域的优势地位。

  在诊疗设备方面,重点发展新型数字医学影像设备、新型放疗等高端诊疗整机设备,推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核心部件自主生产,占领产业链高端环节。对接医疗市场终端向基层下沉带来的新需求,重点开发安全可靠的社区和农村基层应用的普及型医疗设备。积极发展远程医疗专用设备和数字化家庭诊疗及保健设备。

  在生物医学材料方面,鼓励发展微创介入、外科植入、人工器官和组织工程产品等材料和制品,支持实现人工关节、药物支架和齿科材料等高端产品的自主生产。

  在诊断试剂方面,重点发展针对艾滋病、癌症、肝炎等重大疾病的诊断试剂,推动诊断试剂向方便、快捷、精确方向发展。鼓励研发诊断试剂用原料酶。支持生物芯片的产业化开发。

  (五)以应用创新带动潜力领域突破发展

  在生物农业方面,鼓励应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提升种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利用分子标记技术、航天搭载诱变技术以及细胞遗传学技术与常规技术结合进行高效育种,重点选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农作物新品种。推进优良畜禽新品种选育。鼓励开发新型兽用疫苗,研发兽用疾病诊断试剂盒。

  在工业生物方面,加强酶工程、代谢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在相关领域推广应用。重点推广生物合成技术在医药原辅料和中间体合成、农化产品生产中的应用。加快新一代非粮生物燃料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加大生物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集成设备的开发和示范应用力度,推动生物技术在污水处理及城市垃圾处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六)以业态创新促进服务领域提升发展

  在研发外包方面,支持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所的新型产业组织。鼓励发展横向合作、互为支撑、共享技术和装备的产业技术联盟。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中心、影像学判读中心、临床数据统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先导化合物合成和筛选、药物临床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等研发外包服务业态。

  在医药流通方面,支持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加快推进医药流通领域的物联网系统建设,推广射频识别技术在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城乡配送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现代医药流通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高效运转,提高企业整体运行效率。鼓励医药流通企业向上下游拓展和培育新的增值服务,并利用渠道优势发展药房托管、网上药店等服务业态,全面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五、重大实施专项


  (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专项

  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承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自主创新药物研发。推动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建设。推进蛋白质药物、中药复方(药物)开发、生物芯片、新型疫苗和病毒生物技术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建设新型制剂及工艺技术、高端化学原料药中试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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