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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0-27
【实施时间】 2011-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6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等六个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影响力扩大工程

  加快开放步伐。(1)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到外埠或境外并购获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和销售网络,建立原料基地和生产基地,加速产业规模扩张,实现可持续发展。(2)实施“引进来”战略,重点抓好与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国内行业百强企业的合作,积极吸引符合都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来京发展。

  开展专题活动。(1)开展国际性的专业博览会、展示交易会、行业交流论坛等国际性活动,搭建国际交流、展示展览、创作大赛、信息发布的平台。(2)重点开展北京国际时装周、中国时装设计大赛、中国工艺美术设计大赛、国际文体用品展销会和国际家具展销会等活动,营造扩大产业影响的良好氛围。

  (四)集聚度提高工程

  大力培育总部经济,加速推进产业集聚。(1)充分发挥现有的企业集团和总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速产业聚集。(2)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力争培育若干家大企业集团,形成龙头带动。(3)吸引一批国际化的集团总部或地区总部落户北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总部及规模化的高端生产基地,加速高端要素聚集。(4)发展“总部-制造基地”合作模式,深化中心城区与郊区县、北京市与京津冀周边地区的分工与合作,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区,增强产业辐射和带动作用。

  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区的发展定位和全市工业布局,坚持“集聚、集约、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耦合”的布局原则,以现有的都市产业集聚区为基础,构筑“一核一圈一带多基地”的产业布局体系,着力打造多元发展、多种特色、多点集聚的空间格局。

  “一核”即打造一个都市产业核心区,以海淀、朝阳和丰台等城市中心区为核心,吸引国内外研发、设计、营销等企业总部和生产性服务业总部聚集,聚集高端资源,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经济群。

  “一圈”即打造一个都市产业高端制造发展圈,在顺义、通州、大兴、昌平和房山等城市发展新区,形成都市产业高端制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承载区。

  “一带”即打造一条绿色都市产业发展带,在怀柔、密云、平谷、延庆等生态涵养区县,重点发展绿色环保、低能耗、低水耗、高附加值、带动就业的都市产业。结合各区县资源优势,形成一批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多基地”即打造多个特色都市产业基地,在产业基础较好、集聚发展态势显著的区域,重点打造国际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基地,国际一流的时装设计园,品牌服装产业发展基地,高端印刷包装产业基地,以及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精细加工和交易展示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导,完善配套支持

  抓好规划的组织落实,根据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定位,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四大产业体系建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研究制定都市产业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将北京特色都市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国家财政资金扶持重点,及时对接国家重大专项,加大对都市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的资金扶持力度。同时,用好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产业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品牌培育、产业发展促进平台、总部落地、集聚区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抓好重大项目,带动产业转型

  着眼长远,集中精力策划引进和培育一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品牌影响力较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和产业链高端环节项目。通过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促进都市产业向高端转型发展。

  建立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和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用地、审批、资金落实等重大问题,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促进项目早见成效。

  (三)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银企沟通机制和贷款担保体系,畅通银行贷款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市场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快发展步伐;引导风险投资、外资、民间资本支持都市产业发展。通过各种方式拓宽产业融资渠道,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培训、贸易促进、产业预测预警等方面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引导都市产业各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搭建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担保、培训、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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