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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分与管理,在城镇密集区、主要江河干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作为水源地的水库范围和水源保护区禁止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畜禽养殖业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并妥善处理历史养殖场遗留问题,同时,依法查处违法企业污水污染农田现象。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清粪工艺、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模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鼓励畜禽养殖场根据周边环境消纳能力确定养殖种类和规模,实现零排放。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化、专业化处理处置,畜禽养殖经营者可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构建以种养结合、地力培养为依托的农业生态系统,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推广节肥节药技术,调整优化用肥结构和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减少化肥、农药用量,降低种植业化肥农药面源污染。 4、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积极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对受污染土地合理调整种植种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蔬菜基地的污灌,开展受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综合治理和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超标的耕地。针对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在全市选取典型工业区、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和受重金属污染的农田土壤,重点开展受cd、pb、hg等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示范。 实施土壤环境动态监控,逐步提高全市土壤污染监测水平及监测覆盖率,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农田和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监测,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进行重点监管。 (五)强化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1、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制定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加快推进汕头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综合处理中心建设,优化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确保潮阳区贵屿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上报制度和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平台,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加大涉危企业环境监管,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订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理顺危险废物跨行政区转移机制,建立危险废物交换网络和转移监控物联网,逐步对危险废物转移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健全医疗废物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全面实行集中处置。 2、大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 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管理,进行填埋处置污泥的含水率必须降到80%以下。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余热干化、干化焚烧、堆肥和填埋等方式,确保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15年建成汕头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全市污泥100%无害化处置。加强对污泥转运过程和处理处置设施、经营单位的监管,实施污泥申报登记和转运联单制度,严格执行严控废物处理许可管理,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污泥安全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