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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规范印染、造纸、餐饮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严控废物处置,切实作好跨市和本市转移审批以及跨省转移初审工作。从固体废物产生到处理实施监管,强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构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系统,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充分利用建材企业消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加大尾矿的综合利用。2015年前,建成汕头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90%以上。加强对现有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的修复改造。 4、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非中心城区、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周边乡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2015年前,所有区(县)均应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为配合设施建设的推进,尚未开征垃圾终端处理费用的区县要尽快推进相关费用征收工作的开展。按照村级收集、镇级转运、区县级处理处置的原则,构筑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提高分类收集水平,降低后续处理难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的监督性监测、清查,加紧改造、升级欠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取缔简易填埋等不规范的处置方式。 (六)同保共育,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1、加强绿色空间管制,建设宜居城市。 依托自然山体、河流、农田湿地等绿色区域,规划建设大型区域绿地,保留绿色开敞空间,通过河网水系、道路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相互连接,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引导城乡空间紧凑、集中、高效发展。拓展城市内部绿色空间,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道路、工厂、居民区为载体,积极配套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优化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201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结合区域生态廊道和区域绿地,建设绿道网络。沿河、沿海等自然走廊建立线型开敞空间,串联重要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等生态节点以及城镇公园、历史文化街区,逐步形成“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 2、加强沿海生态保护,提升海洋生态功能。 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重点加强韩江出海河口等区域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大力加强沿海基干林带及沿海地区纵深防护林建设,全面提高沿海防护林建设整体水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重点保护典型的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 3、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水平和质量。 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加强红树林湿地、河口、三角洲湿地、国际候鸟迁徙停歇越冬栖息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高潮阳区河溪鸟类市级自然保护区、澳头-南中国海湿地示范区等的建设水平。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科研、监测、信息能力建设经费,增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逐步从数量规模型转向注重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方向,以提高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加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配置,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引导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群众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区管护,开展社区共管。 (七)严防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1、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把环境风险管理作为环境管理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江河湖(库)、尾矿库等环境敏感区域污染源、风险源的排查,落实风险源监管责任,健全风险源动态档案,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规范中小企业环境管理,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环境监控风险评估能力。 2、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